核心监管处罚与违规事实 - 公司因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违规,收到总额49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同时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深交所监管函及公开谴责等多项监管措施 [2] - 核心违规行为发生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子公司湖南嘉应以“月初转出、月末转回”模式,向关联方药聚能提供短期资金拆借 [2] - 关联方药聚能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李能,构成法定关联方 [3] 违规交易的具体规模与性质 - 2024年至2025年1月期间,向关联方药聚能的资金拆借累计金额达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3%,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3] - 上述资金拆借单笔发生额介于4万元至5999万元之间,2024年累计转出1.7亿元,2025年1月转出5000万元 [3] - 对药聚能的资金拆借日最高余额为89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9% [3] - 2024年9月至11月,子公司还向三家非关联企业提供了合计6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日最高余额4000万元,占净资产的5.24%,且未履行审议与披露程序 [3] 处罚与监管措施的具体内容 - 广东证监局作出分层行政处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150万元;对董事长李能罚款160万元;对总经理游永平罚款100万元;对时任财务总监史俊平罚款80万元 [4] - 时任财务总监史俊平以“不知情、未参与”为由申辩未获采纳,监管部门认定其未履行勤勉义务 [4] - 除行政处罚外,广东证监局还对相关方出具警示函,深交所则出具监管函并对公司、三名高管及关联方药聚能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4] 公司的回应与现状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表示已深刻吸取教训,将加强合规意识与规范运作 [4] - 相关违规拆借资金及对非关联方的财务资助已全部收回,关联方药聚能已于2025年3月末支付相应利息 [3][4] - 公司强调该事项已在2024年年报中补充披露,目前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生产经营正常 [4] 公司过往监管记录 - 此次并非公司首次因信息披露问题受罚,公司曾于2021年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5]
嘉应制药被交易所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