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浙江证监局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敏建、庞玉文就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及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未勤勉尽责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罚款 罚没款合计超过1173万元 [1][4][9] 银江技术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2022年虚增收入与利润:银江技术通过重复提供驻马店某智能化工程项目材料 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5170.87万元 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3.21% 虚增利润总额944.33万元 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12.63% [4] - 2021年虚增收入与利润:银江技术因未及时根据补充协议调减山东某光伏电站项目结算总价 导致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645.71万元 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0.82% 虚增利润总额1621.02万元 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15.08% [4] - 关联担保信息披露重大遗漏:银江技术2018年至2019年购买的6幢房产存在后续新增关联担保事项未披露 2021年及2022年年报未披露用于关联担保的该不动产情况 2021年末账面价值6.15亿元 占当期净资产17.68% 2022年末账面价值4.58亿元 占当期净资产13.00%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职行为 - 2022年营业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在已识别收入舞弊重大错报风险且项目存在发票与收入确认年份错配等异常情况下 未保持合理职业怀疑 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基于重复项目资料对同一项目重复确认收入及利润 [5] - 2021年未对营业收入异常保持职业怀疑:在已识别收入舞弊重大错报风险且项目存在竣工验收与发票开具日期大幅晚于合同约定等异常情况下 未保持合理职业怀疑 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 [6] - 关联担保事项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在2021年及2022年审计中 仅获取了无法体现抵押情况的产权证书扫描件 未执行查验原件或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等进一步程序 导致未发现不动产为控股股东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 [8] 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 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责令改正 没收业务收入5,566,037.74元 并处以5,566,037.74元罚款 [1][9] - 对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对高敏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对庞玉文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1][9] - 审计服务收费:中兴华所2021年审计服务收费290万元(含税) 2022年审计服务收费300万元(含税) [1][4]
中兴华所及两名注会合计被罚没11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