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2026年1月14日,四川证监局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振芯科技,300101)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2][3] - 同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亦向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下发监管函 [1][6] 违规事实与性质 -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可能对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的信息 [1][3][5] - 上述行为违反了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损害了投资者的公平知情权 [1][3] - 上述信息披露同时违反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1][3] 违规涉及人员与责任认定 - 公司董事长谢俊、董事徐进、董事柏杰在违规发布的信息上署名 [1][3][5] -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国勇、董事会秘书陈思莉在公司审批流程中签字同意该信息发布 [1][3][5] - 四川证监局认定上述五名责任人员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3] - 深交所认定上述五名人员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1][6] 违反的法规与规则 -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3] - 公司的行为同时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5.2.11条的规定 [6] - 相关责任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 [6] 监管要求与后续影响 - 监管机构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3] - 深交所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充分重视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1][6] - 若对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振芯科技及5名董事收警示函!原因有点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