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分手长跑”第二?申通实控人离婚13年被诉2.8亿股权
上海秦兵(北京)律师事务所刘馨远律师分析认为, 如果奚春阳的起诉有证据上的直接佐证,股权分割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约定,若该股权分割条件 成就,奚春阳有权就该财产问题提起财产分割和确认之诉,而其以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为案由,表明奚春阳的证据体系相对比较充分和确定,其获得 法院支持的成功率目前看比较高,最终还要看后续的信息披露和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导语:A股"分手"不容易。 离婚 13 年后,曾是申通快递( 002468.SZ )创始人的陈小英遭到前夫算旧账,要求转让价值约 2.78 亿元的股份。 1 月 21 日晚,申通快递公告,自然人奚春阳以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为由对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小英女士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将陈小英名下 约 4056.85 万股申通快递股份 ( 持股比例为 2.65% ,相对应注册资本金约为 4056.85 万元 ) 中的 2028.42 万股 ( 对应注册资本金为约 2028.42 万元 ) 归原告奚春阳所有。 奚春阳的理由是,直接登记在陈小英名下的股份,是双方离婚时约定分割的特定夫妻共同财产,并经重组上市而转化形成的财产之一。根据双方离 婚时对财产分割的约定,申通快递与陈小英均应就前述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