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处罚 - 北京证监局对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签字评估师丁颖、红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3] - 该监管措施针对公司执行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涉及的房地产资产评估项目 [1][3] - 评估项目编号为中评正信评报字〔2024〕236号 [3] 评估执业问题 - 在资产评估基准日至报告日之间出售房产的成交价与评估价存在差异 但未说明评估价不予调整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1][3] - 采用市场法评估房产时修正因素考虑不全面 部分因素修正系数取值不合理 [1][3] - 部分待估房产未对面积因素之外的其他因素进行修正 [1][3] - 未考虑宽深比、层高、成新率、权益状况等修正因素 [1][3] - “面积因素修正系数”标准不统一 [1][3] - 《资产评估说明》中缺少地价定义、利用状况和规划条件等重要事项说明 [1][3] - 待估土地使用权容积率设定依据不充分 [1][3] - 市场法评估土地使用权时可比案例选取不恰当 案例与待估土地在容积率、土地使用年限等因素上存在较大差异 [1][3] - 待估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修正系数”存在误算 “容积率修正系数”取值错误 [1][3] - 工作底稿记录不规范 未说明将土地使用权形状判断为“较规则”的原因 [1][3] - 《资产评估说明》与《宗地区域及个别条件调查表》中对待估土地使用权的区位描述不一致 [1][3] 违规依据与后果 - 上述行为不符合多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的规定 包括《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等 [3] - 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3] - 除被出具警示函外 相关情况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 - 公司被要求关注执业风险 加强质量管理 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3]
一资产评估公司收警示函!涉东方雨虹债务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