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天城收警示函!

监管措施概述 - 吉林证监局于2026年1月30日公布决定 对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2] - 该监管措施源于该所在为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提供证券法律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4] 核查验证程序问题 - 采用面谈方式查验时 律师未在面谈笔录上签名 [1][4] - 采用实地调查方式查验时 律师未将调查情况作成笔录 [1][4] - 采用查询方式查验时 律师未就查询的信息内容、时间、地点、载体等事项制作查询笔录 [1][4] - 上述行为违反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 [4] 法律意见书问题 -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 部分章节对相关事项仅发表结论性意见 未载明相关事实材料、查验原则、查验方式、查验内容、查验过程、查验结果、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所涉及的必要文件资料 [1][4] - 上述行为违反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4] 监管要求与背景信息 - 吉林证监局要求该所高度重视问题 严格对照检查 深入分析原因并切实整改 并在收到决定书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5] -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证券代码为001395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