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喜所及2名注会收警示函!

监管处罚核心事件 - 重庆证监局于2026年2月11日公布决定 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吕小云、段庆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2] - 处罚涉及该所执行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时存在的多项问题 [1][3] 审计程序实质性缺陷 - 主营业务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完整 审计底稿缺失 审计应对程序中记录对部分重要客户进行了实地核查或视频访谈 但未见相关审计底稿 [1][4] - 应收账款减值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 导致未发现公司少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4] - 营业成本及销售费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导致未发现公司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列报不准确 [1][4] - 函证程序执行存在缺陷 未对部分往来函证保持控制 对部分回函不符函证未执行差异调节程序 [1][4] 募集资金审计问题 - 执行募集资金审计程序时 未对抽中的部分异常样本保持合理怀疑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1][5] - 上述审计缺陷导致未发现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 [1][5] 处罚依据与后果 - 相关行为不符合多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具体条款规定 [6] - 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6] -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五条 重庆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