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占用IPO募集资金被公开谴责!公司、财总、董秘被通报批评!

上市公司违规事实 - 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杨志明,在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期间,通过三家募投项目供应商及其关联方控制的账户,与其个人控制的账户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资金最终流向其指定账户,构成募集资金占用,涉及金额总计3710.70万元 [1][6]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本息,合计金额为3948.68万元 [1][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信宇人,证券代码为688573,于2023年8月17日在科创板上市 [2][5] - 公司主营业务是以锂离子电池干燥设备和涂布设备为核心的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IPO)募集资金净额为5.062亿元 [2] 监管责任认定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多项规定 [7]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杨志明作为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损害了上市公司利益 [1][7] - 时任财务总监陈虎,以及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余德山,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及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8] 纪律处分决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杨志明予以公开谴责 [1][9] - 对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陈虎、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余德山予以通报批评 [1][10] - 上述纪律处分将被通报至中国证监会和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0] - 交易所要求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一个月内提交经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并深入排查合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