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信所及2名注会收警示函!涉知名上市公司财报审计!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重庆证监局于2026年03月03日公布决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索保国、薛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2] - 该监管措施源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时存在的多项问题 [1][3] - 监管决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4] 审计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 未关注公司内销收入确认时点变更导致的收入跨期问题 [1][3] - 未审慎评价运输服务收入会计处理方法的恰当性与一致性 [1][3] - 未发现公司部分收入确认不规范 [1][3] - 未对部分函证存在的异常迹象保持合理职业怀疑,且未对函证过程保持有效控制 [1][3] - 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审核底稿中未见对可变现净值合理性的核查记录,存货跌价测试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 [1][3] - 利用专家的工作底稿记录不到位 [1][3] 涉及的公司与法规 - 涉事公司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内知名的以新能源汽车为核心业务的技术科技型企业 [1] - 截至2026年3月4日收盘,赛力斯公司总市值为1766亿元 [1] - 审计机构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4] - 具体审计程序不符合多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包括第1101号、第1211号、第1301号、第1131号及第1312号等准则的相关条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