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何小鹏:建议辅助驾驶政策从L2跳到L4

文章核心观点 - 自动驾驶产业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赛道,技术正从软件定义迈向AI驱动,商业化落地需求迫切 [1] - 在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提出了关于自动驾驶、人形机器人及飞行汽车产业的多项政策建议,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推动技术快速迭代与规模化商用,以在全球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 [1][4][5][9][10] 关于自动驾驶的政策建议 - 建议在保持L2级安全监管体系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推动自动驾驶政策从L2级向L4级跨越,简化L3中间环节 [1][4] - 建议逐步明确L4级自动驾驶车辆的注册与通行管理体系,逐步推动L4车辆在全国范围内合规上路 [4] - 建议开展交通法规适配性评估,优化形成“人类驾驶”与“机器驾驶”分类适用的交通行为规范 [5] - 建议赋予特定场景下L4级无人驾驶C端应用的地方试点管理权,允许部分基础条件成熟的城市在特定低风险场景开展L4应用试点,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5] - 推动政策从L2向L4跨越,有助于将我国在L2领域的积累优势转化为L4自动驾驶时代的竞争胜势,是应对国际竞争、赢得战略主动的系统性升级 [4][5] 关于人形机器人的发展建议 - 指出我国当前大部分人形机器人属于软件规则控制类型,在运动控制层面能力强,但在“大脑”(自主思考与决策)与“小脑”(运动控制)的协同体系、场景任务泛化能力及商业化前景方面尚未形成行业优势,存在被美国“本地端侧大脑”路线拉开差距的风险 [6] - 建议推进高阶智能人形机器人端侧“大脑”技术突破与商业化落地,针对涉及端侧大模型的架构研发、数据采集与合成、算力等巨大研发投入,出台针对性研发鼓励政策,如设立国家级专项研发基金、强化全链条税收政策梳理等 [6] - 建议加快构建人形机器人智能化标准体系,参照汽车行业自动驾驶分级标准,建立人形机器人智能化标准、技术规范及配套要求,明确算力、数据、应用场景与训练强度等核心指标 [7] 关于飞行汽车(低空经济)的政策建议 - 指出当前空域审批管理权限过度集中,基层与市场主体缺乏空域自主调配空间,跨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同时飞行汽车税收归类尚未形成明确标准,产业发展面临税收政策不确定性,制约了产业规模化发展与低空经济潜力释放 [9] - 建议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权限下放,建立军地民“三位一体”协同管理机制;选取条件成熟的区域开展低空空域精细化管理试点,并适当下放空域管理权限到副省级或以上地方政府 [9] - 建议基于飞行汽车核心属性与功能定位,明确其税收归类,并实施阶段性税收减免扶持政策,降低企业研发、生产与市场推广成本,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产业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 [9] - 认为飞行汽车产业是我国低空经济发展的核心突破口,破除相关制度瓶颈将推动我国在该产业实现技术自主、标准引领、产业领先,助力低空经济成为重要增长极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