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甘肃证监局对省级国资企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某的内幕交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该人士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旗下子公司重组内幕信息 并控制他人账户进行交易[1] - 内幕交易涉及标的为宝塔实业(股票代码:000595) 其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收购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该资产2023年末账面价值为42.10亿元 占宝塔实业2023年经审计总资产的385.87%[3] - 王某控制两个证券账户累计买入宝塔实业84.73万股 买入金额337.72万元 全部卖出后盈利27.18万元 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27.18万元 并处以150万元罚款[1][6][10] 内幕信息形成与知悉过程 - 内幕信息不晚于2023年10月12日形成 至2024年7月18日闭市后公开[3][4] - 2023年10月12日 相关方组成工作专班推进宝塔实业重大资产重组事项[3] - 王某时任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对集团重大事项具有决策和监督权 具有获取内幕信息的便利条件[2][4] - 在案证据显示王某不晚于2024年3月8日17:44知悉该内幕信息[4] 内幕交易行为细节 - 王某实际控制“崔某运”和“王某侠”两个证券账户进行交易[5] - “崔某运”账户自2024年3月9日至7月18日闭市 共买入宝塔实业65.10万股 买入金额261.96万元 盈利17.32万元[6] - “王某侠”账户在同一期间共买入宝塔实业19.63万股 买入金额75.76万元 盈利9.87万元[6] - 在内幕信息公开前3个交易日 王某买入股票数量占其在内幕信息公开当日闭市后持有宝塔实业总数的70.58% 存在持仓占比明显增加的异常性[9] 当事人申辩与监管复核 - 王某及其代理人提出七点申辩意见 包括声称内幕信息已公开、不知悉信息、交易有正当来源、账户交易无异常、证据链断裂、“王某侠”账户非其控制以及请求从轻处罚[7] - 证监局经复核后对全部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主要理由包括:内幕信息在公告前未公开、在案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知悉信息、当事人证据不足以证明交易正当性、交易行为构成内幕交易且存在异常、综合证据足以认定其控制“王某侠”账户、量罚已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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