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志斌,被提起公诉

案件核心事实 - 原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志斌因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已被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 - 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冯志斌提起公诉 [1] 涉案人员职务与指控 - 冯志斌曾担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 [2] - 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2] - 指控其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2] - 指控其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2] - 将依法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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