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某区法院一审判决否定IPO招股书公开承诺的效力!

诉讼案件判决结果 -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全部驳回 [1] - 法院判决驳回公司要求前控股股东马红富支付圣源牧场关闭搬迁损失及资金占用费合计21,073,772.13元的诉请 [1][7][17] 法院判决的核心法律依据 - 法院认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设立权利义务的合同 [2][16] - 法院认为控股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是面向证券市场及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并非与公司达成合意、设立债权债务关系 [2][16] - 法院指出公司与马红富之间未就补偿事宜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缺乏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 [2][16] 案件事实与公司诉讼主张 - 2017年IPO时,控股股东马红富承诺,若公司牧场因政府规划调整被要求搬迁,且政府补偿不足时,其将承担差额部分 [4][8] - 2019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圣源牧场因被列入禁养区而收到《限期关停通知书》,并于2019年4月30日关停 [5] - 圣源牧场就关停补偿与湟源县政府发生诉讼,2024年4月16日青海高院生效判决判定县政府补偿圣源牧场505.49万元 [5] - 公司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圣源牧场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净值为25,053,418.45元,扣除政府补偿后,未弥补损失为19,998,518.45元 [6] - 公司据此提起诉讼,要求马红富承担上述差额损失19,998,518.45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6][7] 法院驳回诉讼的其他理由 - 法院查明案涉建筑物、构筑物并未实际拆除或灭失,至今仍由公司正常使用 [2][16] - 法院认为湟源县人民政府的补偿已履行完毕,承诺中“政府补偿不足”的核心履行条件并未成就 [2][16] 文章作者对判决的评论 - 作者不认同法院否定招股说明书中控股股东公开承诺法律效力的观点 [10] - 作者指出,由实际控制人对潜在风险做出兜底承诺是现行IPO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明确风险责任、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10] - 作者认为该判决是对现行IPO审核政策的重要挑战,并建议证券监管部门会同最高法院就此作出司法解释 [10] 相关背景信息 - 马红富已于2021年通过股权转让给甘肃一家国资公司,失去了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 [11] - 本次诉讼于2026年1月由公司提起,并于2026年3月12日开庭审理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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