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依法禁止了Meta以约20亿美元收购Manus的交易 该决定释放了明确信号 旨在禁止企业通过“洗澡式出海”等不合规方式规避监管 并防范在扩大开放背景下的国家安全风险 特别是涉及关键技术、数据和人员跨境转移的领域 [1][2][3]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并购案概况与禁止决定 - 2025年12月 Meta高调宣布以约20亿美元收购AI公司Manus [1] - 2025年4月27日 中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依法作出禁止投资决定 要求当事人撤销该收购交易 [1] - 此案涉及国际环境、关键技术、数据安全和资本运作 是触发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的典型但不多见的案例 [1] 被禁止的“洗澡式出海”不合规做法 - Manus在2025年3月推出后市场反响热烈 但同年6月将企业总部迁至新加坡 并大幅裁减国内团队 彻底停止中国境内服务与运营 [1] - 作为一家依靠中国工程师和基础设施环境发展起来的AI公司 Manus在获得美国投资后突然与中国元素进行“切割” [1] - 其操作实质是将核心业务资产(主要人员、技术等)由境内向境外转移 同时将境内公司逐步与核心业务剥离 仅保留非核心业务的存量运营 最终实现了核心业务的整体跨境转让 [2] - 依据《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 即便前期的向外迁移发生在创始人控制的关联主体之间 后续交易仍会被纳入安全审查视野 并触发跨境投资交易的合规风险 [2] 被禁止的开放中的安全风险 - 中国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平衡对外开放与国家安全 这是世界通行做法 [3] - 该制度采取实质大于形式的穿透审查 并在必要时监管主动介入 以确保监管实效性 [3] - Manus早期研发主要在中国 技术团队是中国工程师 其人员、技术、数据的流动与中国利益密切相关 根据《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 此类技术相关投资活动依法应接受安全审查 [3] - 依法监管是有序对外开放的必要措施 与鼓励外资在华投资并不矛盾 明确安全边界才能增强合规外资的长期信心 是高水平扩大开放的重要体现 [3]
中方禁止Manus并购案,禁止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