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向上市公司老板销售雪球产品,1800亿市值券商被罚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华泰证券员工向不符合资质的自然人投资者费某(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推介并销售雪球产品,并与私募机构北京富纳投资联手搭建交易通道,将自然人“包装”成机构投资者以规避监管[1][5] - 投资者费某通过该违规通道累计购入23份雪球产品,转入保证金约6684.63万元,交易终止后净亏损1434.57万元[5] - 上海金融法院终审判决华泰证券与北京富纳投资构成共同侵权,承担70%的损失(约1004万元),并负连带赔偿责任,投资者费某自身承担30%责任[1][9] 违规操作细节 - 华泰证券员工通过微信持续游说客户,以“复星医药再跌30%,还能给到33%收益”等话术进行推介,并在客户明确拒绝后仍持续跟进[4] - 华泰证券员工指导客户对接过桥资金,并通过私募基金完成网上签约以规避监管,在微信群中直接代客户操作并提供合规回访测试答案[5] - 通道方北京富纳投资完全听命于客户指令,未进行独立风控与投资决策[5] 监管处罚与司法信号 - 江苏证监局向华泰证券出具警示函,认定其存在与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开展场外期权交易、员工提供测试答案、替客户交易等违规情形[8] - 该终审判例释放明确司法信号:否定所有“通道规避监管”的场外雪球交易模式;强调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非形式化;券商与私募协同违规被认定为共同侵权并承担连带责任[2] - 法院采用穿透式审判思路,认定底层交易对象为自然人,机构不能以签约主体是机构为由免除赔偿责任[10] 市场影响 - 判决书披露后,华泰证券股价下挫,截至2026年7月2日11:30,股价跌2.36%,市值为1796亿元[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