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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力股份(603194) - 《防止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 的资金往来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 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 ...
中力股份(603194)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9 18:2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规 范、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交易 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 做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股东会决议另有规定或要求,公司关于 投资、交易及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重大交易 第四条 本章所称"重大交易",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 类型的事项: (十)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1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 ...
中力股份(60319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 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共同 简称"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它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形式,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
中力股份(60319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0-29 18:22
行为规范 - 公司制定规范引导和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遵守法规、不滥用权利等多项职责[3] 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并配合公司[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披露重大信息应保密[7] - 境内外同时发行证券时,境外披露重大信息需同时在境内披露[8] 公司独立性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独立性,保障资产完整[10] - 不得与公司共用生产系统等影响资产完整性[10] - 不得通过非股东权利方式影响公司人员独立性[11] - 不得与公司共用银行账户等影响财务独立性[11] 资金与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如要求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12][1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2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应保障其他股东权利[16] 股票交易与控制权转让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应遵守规定,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买卖[1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保证承诺有效施行,有履约风险需提供担保[1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控制权应保证交易公允,不得炒作股价[1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控制权前需调查受让人情况,存在违规应解决[17] 信息提供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向公司提供相关信息,配合信息披露[18]
中力股份(60319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18:2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决定设立浙 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于控股股东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其不适合担任董事,有权予以拒绝。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召 集人)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 ...
中力股份(60319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18:2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 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决定 设立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 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 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 ...
中力股份(60319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9 18:2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新聘、 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 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及股东 会审议通过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 ...
中力股份(60319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29 18:2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 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 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递的文件、软(磁)盘、 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公司董事会秘 书审核同意 ...
中力股份(603194) -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10-29 18:18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 活动,符合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 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一、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 决。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5 年 原预计金 额 本次增 加金额 本次增加 后金额 上年度发 生金额 备注 向关联方采购 ...
中力股份(603194)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10-29 18:18
担保情况 - 公司拟为三家子公司提供不超13000万元担保[6] - 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拟新增3500万元授信,实担2500万元[3][6] - 浙江中力进出口拟新增8500万元授信,实担2500万元[3][6] - 杭州度能新能源拟新增1000万元授信,实担0万元[3][6] -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64444.84万元,占净资产13.32%[5] - 公司为三家子公司担保期间均为一年[19] 子公司财务 - 杭州中力搬运2025年1 - 9月营收135706万元,净利润 - 460万元[13] - 杭州中力搬运2024年营收198466万元,净利润2370万元[13] - 浙江中力进出口2025年1 - 9月营收205695万元,净利润1839万元[14] - 浙江中力进出口2024年营收276347万元,净利润 - 502万元[14] - 杭州度能新能源2025年1 - 9月营收6213万元,净利润 - 219万元[18] - 杭州度能新能源2024年营收1771万元,净利润 - 738万元[18] 子公司其他 - 杭州中力搬运资产负债率98.75%,公司持股100%[10] - 浙江中力进出口资产负债率85.91%,公司持股100%[10] - 杭州度能新能源资产负债率111.49%,公司合计控股权58%[10][11] 会议情况 - 2025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