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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300451) - 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战略与ESG委员会细则 - 2025年9月制定工作细则[2] - 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会议相关规定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6] - 原则上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可通讯表决[13] 会议记录与结果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6] - 通过的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7]
创业慧康(30045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创业慧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称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 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 ...
创业慧康(30045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监 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忠实、勤勉义务,履行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 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和相关人员应当为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 运作情况。 第四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司年报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
创业慧康(30045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充分保障关联交易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 ...
创业慧康(30045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审计委员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在 任期届满前,委员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2号》)《创业慧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 ...
创业慧康(30045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 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或现场与电子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过半数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慧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
创业慧康(30045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 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负有保荐责任,保荐 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间届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保荐机构应 当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 ...
创业慧康(30045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创业慧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称财务总 监)。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 ...
创业慧康(30045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称财务总监)。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委员会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 ...
创业慧康(3004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4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6] 交易审议规则 - 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资产净额等满足一定条件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成交金额超一定标准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3]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通过[16]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并披露[16]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7]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非现场或结合方式召开[17]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人主持[17]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0] - 本规则“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4] - 董事会决议由执行人落实并向董事长汇报,董事长督促检查并通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