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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6-06 18:4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所属 控股子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全面、有效地提升 和宣传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及《湖南新五丰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以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抗自 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 中捐赠公司财产的行为。 第三条 对外捐赠的原则 (一)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 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 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愿 ,要符合公益目的,不能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三)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公司已经 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原则上 不安排对外捐赠。 (四)公司按照 ...
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6-06 18:4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 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 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 ...
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6-06 18:4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临 时公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公司对 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相关行为,依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 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 项等。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 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 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 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 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 ...
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
2025-06-06 18:4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稿)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股东权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现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
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6-06 18:4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 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 ...
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5-06-06 18:4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稿)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民主形式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 相关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或的 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 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 部投票权数集中投向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所有候选人,最后按得 票多少决定当选董事人选。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 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 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规 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湖 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6-06 18:4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总则 为了加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的信息披露 管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管理层及下属公司将有关重大事件和重大信息在第一 时间内向董事会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 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 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信息。适用范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信息披露及相关工作(简称"信息披露工作")适用本制 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制度适用 ...
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稿)
2025-06-06 18:4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充 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 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的, 由董事会秘书或根据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的规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行 使。 第四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设立证券事务部作为董事会秘 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公司董事会应在其离职后三个月内 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
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6-06 18:47
(修订稿) 第一条 为完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 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告〔2022〕1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涉及 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发 生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的, 属于内幕信息。本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针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 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 ...
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稿)
2025-06-06 18:4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五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和管理层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 和管理层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公司应将该协 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 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 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 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不得为股 东及其关联方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