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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唯赞(68810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9 18:58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1月20日14点30分在南京召开[2]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3日[10] 议案信息 - 本次股东会审议多项议案,含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5][19] - 特别决议议案为2号议案[6]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2、4号[6] 会议登记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11] - 会议联系人薛振宇,有联系电话等信息[14] 投票指示 - 需在委托书选意向打“√”[21] - 未作指示受托人有权自决[21]
诺唯赞(688105) - 诺唯赞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18:57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5-042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 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张国洋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5-042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
诺唯赞(68810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8:26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或顾问[6]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6个月内置换[10]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3]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0]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9] - 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多项内容[16] - 新募投项目涉及关联交易参照规则披露[17] - 变更用于收购控股东或实控人资产,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17]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公告转让原因等内容[17] 协议与监管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18]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披露[19] - 保荐人或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出具核查报告并与年报披露[19] 其他规定 - 募集资金存专项账户,不得作他用[5] -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披露调整后计划[10] - 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意见并股东会审议[15]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实施适用本制度[19] - 董事、高管督促规范使用募集资金[19]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1]
诺唯赞(68810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8:2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最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6]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7] - 特定持股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任期届满前辞职等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披露[19]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并审议[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3][24] - 特定情形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24]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0] - 保证同等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7] - 重大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27]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27]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7]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行使职权时有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8]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经股东会审议披露[29]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9]
诺唯赞(68810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8:26
适用对象与薪酬方案 - 制度适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管由董事会批准[5] 薪酬构成与发放 - 薪酬含基本和绩效,可设专项奖励[9] - 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按考核结果发[13]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发固定津贴,按季发放[7][13] - 非独立董事任职领岗位薪酬,无额外津贴[8]
诺唯赞(68810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8:2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的原则。 1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 度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主营业 务范围外有偿或者无偿地以货币资金、委托贷款、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外部 主体(包括非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但不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借款; (二)承担费 ...
诺唯赞(68810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8:2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财 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 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 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 ...
诺唯赞(68810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8:26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5] - 特定情形原董事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离职要求 - 离职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 正式离职3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0] 股份转让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制度说明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6][17]
诺唯赞(688105)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8:2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路红枫科技园 C2 栋东段 1-6 层。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7,734,544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 第八章 | 通知及公告 | 45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6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50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50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 ...
诺唯赞(68810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8:2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管理,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实现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 制度化,保障公司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南 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在境内外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 动(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对外投资包括以下情形: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增资、受让 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以及证券投资、委托理 财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 (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三条 公司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守国家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