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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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7月1日施行
陕西日报· 2025-05-29 06:41
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核心内容 - 《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共9章52条 自7月1日起施行 旨在解决部门职责不清晰 分类投放效果不明显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1] 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主体 - 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1] - 实行自行管理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 [1] - 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小区所属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负责 [1]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 可回收物包括纸类 塑料 金属 玻璃 织物等 [2] - 有害垃圾包括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2] - 厨余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 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2] - 其他垃圾指除上述三类之外的生活垃圾 [2] 收集运输与处理规范 - 城市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收集 运输 [2] - 农村生活垃圾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收集 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运输 [2] - 禁止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2] - 禁止以厨余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加工食用油及其他食品 [2] 源头减量措施 - 电子商务 寄递 外卖等行业应优先使用电子运单和可重复使用 易回收利用的包装产品 [2] - 旅游 住宿等行业应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2] 再生资源回收创新 - 鼓励在住宅小区 商场 超市等场所设置回收点 [3] - 采用回收包装物 以旧换新 设置智能回收机等方式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3]
江门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档升级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25-05-19 15:53
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 - 第三届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于5月18日启动,活动将持续至5月28日,主题为"分类齐参与 低碳新时尚" [1] - 活动内容包括科普宣传和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征集,旨在提升全民参与度,推动垃圾分类从"新时尚"迈向"全民自觉" [1] - 江门连续三年举办线下活动,既是落实全国垃圾分类宣传周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1] 垃圾分类工作进展 - 江门连续6年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从机制建立、设施建设、科学管理、习惯养成入手推进 [1] - 2023年江门鹤山入选全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级市名单,是广东省唯一入选的县级市 [1] - 江门已建成5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全市生活垃圾焚烧总处理能力从2021年的600吨/日提升到5900吨/日 [2]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