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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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引导鼓励国有资产调剂共用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25-05-30 16:06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新规 制度体系构建 - 广东省正式建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1+1+N"制度体系,《暂行办法》包含11章68条,涵盖总则、配置管理、共享机制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内容 [1] - 明确提出建立公物仓机制,推动国有资产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调剂使用,强化节约高效利用原则 [1][3] 资产配置管理 - 建立三级监管体系(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需结合职能需求、存量资产及财政承受能力 [2] - 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无法调剂方可采用购置、建设或租用方式,严控新增配置(存在闲置或出租资产时禁止新增) [2][3] - 资产配置标准需动态调整,遵循勤俭节约、绿色环保原则,无明确标准的需从严控制 [2] 资产使用规范 - 严格限制出租出借行为:出租需公开招租且期限不超过5年,土地房屋类资产逐步移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管理 [3] - 禁止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或营利性组织,原则上不得出借给非行政事业单位或个人 [3] - 要求定期清理盘活资产,闲置土地房屋移交统筹管理,市场化处置优先用于存量较多资产 [3][5] 资产处置机制 - 明确7类资产处置情形,处置需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进行 [4][5] - 闲置资产优先在省直单位间调剂,跨级次无偿划转需严格审批,重点项目建设处置土地房屋需提前征求意见 [5] - 规范资产管理台账设置,确保账实相符,及时收缴资产收入 [5]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多部法律草案和报告
人民日报· 2025-04-29 06:36
监狱法修订草案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修订草案)》,现行监狱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首次重大修订 [1] - 修订草案坚持惩罚和改造相结合的方针,重点健全监狱管理体制、加强警察队伍建设、保障监狱安全、严格刑罚执行、强化内部管理、保障罪犯权益 [1] - 修订旨在将30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度化,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创新机制,以保障监狱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1] 仲裁法修订草案 - 仲裁法修订草案进入二审阶段,新增支持仲裁机构国际交流合作条款,要求积极参与国际仲裁规则制定 [2] - 草案严格规范仲裁委员会换届,规定组成人员每届任期5年且换届时更换不少于三分之一成员 [2] - 新增对虚假仲裁的规制条款,涵盖当事人恶意串通和单方捏造事实两种情形 [2] - 增加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规定,明确申请法院管辖范围和办理原则 [3] 环境保护进展 - 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公众满意度达91.24%连续四年超90% [4] - 空气质量指标超额完成:PM2.5浓度优于目标2.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超目标0.3个百分点 [4] - 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前达到"十四五"目标,十大重点流域水质均为良好以上 [4] - "绿盾2024"行动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问题纳入监督范围,推进红树林保护等专项修复 [5] - 国家出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新机制 [5] 国有资产管理 - 2023年度国有资产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重点理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体制并加强盘活利用 [7] - 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出台防范控股不控权等文件,金融资产方面修订评估监督办法并健全监测体系 [8] - 自然资源资产领域推进价值量核算,建立分等定级体系和政府公示价格体系 [8] - 财政部推进数据资产纳入国有资产报告,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 [9] - 下一步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立法,完善不动产登记衔接机制 [9]
人大常委会丨扎实推进整改 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新华网· 2025-04-27 18:20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 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和整改问责工作,组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整改任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1] - 各有关部门已采取措施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包括理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盘活利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 [1] -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正在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工作得到加强 [1] 下一步工作重点 -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将完善制度体系并落实,利用全国调剂共享平台提升效率 [2] -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将健全监管体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2] -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将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立法,深化机构改革并加强财务管理 [2] -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将开展全国资产清查,推动划拨用地目录修订和不动产登记衔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