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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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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文旅: 曲江文旅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4-02 21:51
股东会网络投票制度框架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1] - 网络投票系统涵盖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两种方式[1] - 股东会必须设置现场会议形式 同时需为股东提供网络等便捷参会方式[1] 投票参与规则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均可参与网络投票 但同一表决权仅能选择现场或网络一种方式[1] - 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 - 股票名义持有人可通过互联网平台在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9:15-15:00征集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3]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东会通知公告需明确区分A股/B股/优先股等股东类型[2] - 需在股东会召开前两个交易日提交补充公告并核对网投数据[2][3] - 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需间隔至少两个交易日[2] 投票操作规范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时 需按议案组分别列示候选人[2] - 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 可集中或分散投票[3][4] - 对部分议案投票视为出席 未表决议案按弃权计算[4] 服务与执行机制 - 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服务[2] - 现场股东会必须安排在上交所交易日召开[3] - 投票结果由信息公司提供 股东可自行查询投票记录[4] 制度动态管理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处理[4] - 遇法律法规更新时需及时修订本制度[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