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谨慎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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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楼顶天台晾晒衣物时摔伤,物业需担责吗?
人民网· 2025-06-27 09:01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某物业公司是否应对原告袁某受伤承担相关责任。虽然袁某受伤 的地点系天台,且天台属于某物业公司管理的公共区域范围,但是天台并非晾晒衣物的场所,而是消防 平台,承担的是消防职能,某物业公司不能封闭通往天台的通道。在通道无法封闭的情况下,某物业公 司在天台入口处张贴安全管理提示,提醒业主不要到天台晾晒东西。因此,应认为某物业公司已履行了 安全管理义务。而袁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并理解安全管理提示的内容,清楚天台可能 存在不安全因素,但其仍到天台晾晒衣物,对自身安全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以致摔倒受伤。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袁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维持原判。(李果 王闻达)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小区楼顶天台宽敞、光照足,一些业主会选择在天台晾晒衣物。然而,在天台晾晒衣物具 有安全隐患。若业主在晾晒衣物时摔伤,小区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近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审 结了这样一起物业纠纷案,判决驳回了业主袁某的诉讼请求。 袁某常在其居住的小区楼顶天台晾晒衣物。进入该小区楼顶天台的楼梯口处张贴的安全管理温馨提 示载明"尊敬的业主/住户: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