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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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收到重复享受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预警提示怎么办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9 16:39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观点为,当纳税人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综合所得并重复享受每月5000元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扣除时,税务机关会进行提示,纳税人需立即核实并仅指定一个扣缴义务人进行扣除,同时联系其他扣缴义务人停止扣除[1] 问题识别与处理原则 - 纳税人收到税务机关关于“重复享受每月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税前扣除”的提示后,应尽快核实情况[1] - 处理原则是仅可选择在一个扣缴义务人处扣除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并需联系其他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工资薪金时不再扣除该费用[1] 纳税人端操作步骤 - 纳税人需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入【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选择一个公司主体作为扣除方[3] - 选定扣除方后,需联系其他不作为扣除方的扣缴义务人,要求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修改相关设置[3] 扣缴义务人端操作步骤(情况一:正常任职单位) - 扣缴义务人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选择要修改的人员,进入“正常人员修改”界面[5] - 在“正常人员修改”界面的【任职信息】中,将“是否扣除减除费用”栏目选择为【否】[7] - 修改后,进入人员管理“待报送”界面,选中已修改的人员进行【报送】,待系统显示“报送完成”即操作成功[8] 扣缴义务人端操作步骤(情况二:已离职单位) - 对于已离职人员,原扣缴义务人若未将其状态改为“非正常”并继续“零申报”,也会触发重复扣除提示[8] - 操作时,在【人员信息采集】中选择需要离职的人员,点击【操作】,将“人员状态”更改为【非正常】[8] - 在弹框中选择好离职日期并点击【确定】,在“非正常”页面看到该离职人员即表示操作成功[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