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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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女士“反讽式”致歉出轨丈夫 法院能管吗?丨小铭切瓜
新浪财经· 2026-01-25 17:59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除了涉及赡养费、扶养费、抚 育费等的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外,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也就是说,如果牛女士的丈 夫觉得牛女士没有履行或者履行判决不到位,需要自己申请执行,法院才能启动强制执行。在其丈夫没 有申请的情况下,法院不能直接介入。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大家好,我是看到热搜又来普法的主播小铭。近日,河南牛女士在网上连续发布的"道歉"视频引关注。 视频中,她自称因曝光丈夫婚外情被起诉,法院判决其须在贴吧、抖音账号上发布向丈夫的赔礼道歉声 明,内容需要经过法院审核,"并至少保持15日不删除、不下架"。 先说第一个问题。胡磊告诉小铭,一般来说,法院判决的道歉是为了解决纠纷以及消除不良影响。所 以,道歉都会有相对固定的格式,且不会有涉嫌侵犯对方当事人权利的语句。所以,从目前的情况来 看,牛女士这样的行为应该算不上履行了判决中的道歉。 再说第二个问题。胡磊告诉小铭,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法院不能直接管。只有一方不履行,另外一方 当事人申请执行时,法院才能介入。 小铭前几天说牛女士这样"公开处刑"式的道歉行为,可能已经违法了。视频发出后,就有网 ...
个人发布悬赏广告有何限制?(新闻看法)
人民日报· 2025-06-13 06:10
为得到线索,个人可以随意发布悬赏广告吗?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郑某某擅自发布 悬赏广告征集某发展公司违法犯罪线索,人民法院认为会降低该公司社会评价,侵害公司名誉,判令郑 某某承担侵权责任。 个人发布悬赏广告有哪些限制?"民事主体发布悬赏广告,应具有正当目的,且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 益。"最高法表示,民事主体擅自发布悬赏广告征集他人违法犯罪线索,很可能使一般公众对被征集者 产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认识,相应地降低被征集者的社会评价。尤其是,民事主体在网络平台发布征集违 法犯罪线索的悬赏广告,由于网络的快速传播,更容易放大对被征集者的不利影响。对郑某某的行为给 予否定性评价,彰显了对法人名誉权的切实保护,避免滥用悬赏广告损害公序良俗。 郑某某在其所有的某网络社交平台账号上发布悬赏广告,主要内容为:郑某某向社会及广告行业、媒体 从业者、互联网平台广告从业者收集某发展公司违法犯罪线索。如有受害人、知情人,请积极提供线 索、证据。相关线索、证据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并作出处罚后,郑某某将给予报酬。 某发展公司知晓上述悬赏广告后向郑某某发函,要求其立即删除广告内容并赔偿损失。郑某某收到函后 未作删除,还将该函转发至前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