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偷税
搜索文档
企业偷税成本大增!增值税新规堵漏洞
第一财经· 2026-01-02 14:17
增值税法规重大修订 - 2026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规则进行了关键性修改,旨在堵塞制度漏洞[3] - 核心修订内容包括修改“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定义以及“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这将显著影响纳税人的身份认定与补税成本[3] 修订前制度漏洞与偷税动机 - 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年税收规模已超过6万亿元,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3] - 一般纳税人主要为大中型企业,适用13%、9%、6%三档税率,采用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计税[3] - 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为小微企业、个体户和自然人,采取简易计税方法,目前法定征收率为3%,但在2027年底前,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征收率降至1%[4] - 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标准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4] - 由于一般纳税人最高税率(13%)与小规模纳税人低征收率(1%)或免税之间存在巨大税负差异,一些企业通过隐匿收入、分拆收入等方式,将年销售额控制在500万元以下以偷税[4] - 在旧规下,即便偷税行为在后续年份被稽查发现,其“稽查查补销售额”也只计入查补申报的当月或当季,而不追溯至收入发生的所属期[5] - 例如,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隐匿收入1000万元,于2025年被查,这1000万元销售额计入2025年,该纳税人当年仍被视为小规模纳税人,补税仅需按1%的征收率计算,成本极低[5] - 此漏洞导致部分“小电商”和涉税“黑中介”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隐匿收入被查后补税成本不高[5] 新规核心变化与影响 - 根据新实施的《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自超过标准的当期起按一般计税方法纳税[6] - 《公告》重新定义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原因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的销售额[6] - 举例:某小规模纳税人D,税务机关于2026年6月1日稽查查补其2025年2月销售额300万元,这300万元应计入其2025年2月税款所属期的销售额[6] - 《公告》修改了“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因调整销售额导致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7] - 举例:按季申报的批发零售业小规模纳税人H,于2027年7月16日自行更正2026年四季度申报表,增加销售额300万元(纳税义务发生在2026年10月),则其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追溯至2026年10月1日,并需自2026年10月税款所属期起按月按一般纳税人申报纳税[7] - 若纳税人未按时登记,税务机关将在时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生效日期同样追溯[7] - 专家解读称,新规意味着未来小规模纳税人若隐匿所得超过500万元被查出,其身份将根据偷税发生时的销售额追溯认定,并需按一般纳税人对应的较高税率(如销售货物为13%)补税,大幅提高了偷税成本,堵住了巨大漏洞[3][7] - 新规将带来连锁反应,例如上市公司持股平台减持股票此前可能按1%征收率纳税的情况将成为历史[8] 过渡期安排 -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公告》明确,对于调整2025年及以前税款所属期销售额导致超标的情况,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不早于2026年1月1日,体现了“既往不咎”的精神[8] - 从2026年开始,纳税人应依法纳税,放弃偷税幻想[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