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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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税务争议解决研究报告(2025)
华税律师事务所· 2025-05-09 12:50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的核心观点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竞争加剧,企业破产案件数量上升,破产涉税争议愈发凸显,《企业破产税务争议解决研究报告(2025)》通过梳理政策规则和分析案例,探讨解决策略,为破产企业提供指导 [4] 各部分总结 企业破产涉税争议趋势观察 - 2021 - 2024年破产案件审结数量逐年增长,2021年1.3万件,2022年1.7万件(同比增长30.7%),2023年2.9万件(同比增长68.8%),2024年3万件(同比增长6.5%) [7][9] - 截至2025年3月10日,全国在审破产案件企业数1768个,其中清算案件企业1459个,占比82.5% [11][13] - 2022 - 2024年检索到有涉税争议的破产案件17起,案由含破产债权确认纠纷16件、破产抵销权纠纷1件;判决结果为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7件、全部诉讼请求4件、驳回所有诉讼请求6件 [14][17][18] - 2022 - 2024年主要涉税争议焦点包括法院受理破产前企业欠缴税款是否属税收债权、已计算产生的税款滞纳金债权性质等8个方面 [20][21] 企业破产涉税债权的性质和清偿顺位 企业破产中各类债权的清偿范围和顺位 - 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需在规定期限申报,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确认、法院裁定最终确认;优先破产债权为职工债权与税收债权,普通破产债权为其他破产债权,清偿顺序为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 [25][26][30] -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等;共益债务包括因履行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产生的债务;二者都在破产受理后产生,为债权人共同利益,清偿有随时性和优先性,破产费用优先于共益债务清偿 [31][33][34] - 破产担保债权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在重整期间可能受限 [35][37][38] - 破产劣后债权是在普通债权人及优先权人债权满足后,有剩余财产时才有受偿机会的债权,如民事惩罚性赔偿金、行政罚款等,部分地方规范性文件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形下的债权也规定为劣后债权 [38][40][41] 企业破产中各类涉税债权的定性和清偿顺序 - 纳税保证不属于破产担保债权,保证人代偿部分转化为对破产企业的追偿权,按普通债权受偿;纳税人抵押属于破产担保债权,第三人抵押不属于,第三人行使抵押权后可申报普通债权;纳税人质押属于破产担保债权,第三人质押不属于,追偿权及债权申报规则适用《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 [46][49][52] - 破产受理前已产生的滞纳金和特调利息属普通债权;破产受理前欠缴税款在受理后新产生的滞纳金和特调利息不属于破产债权,可定性为劣后债权;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为普通债权;税收罚款不属于破产债权,属劣后债权;所欠税款为税收债权 [55][57][61] - 新生税款与新生税款滞纳金不能认定为破产债权,新生税款可认定为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随时清偿,新生税款滞纳金和新生税收罚款是否属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存在争议 [64][65][66] 企业破产相关涉税事项税收规定及司法政策汇总 破产程序对税收执法活动的影响 - 破产申请受理后,税收保全措施解除,执行程序中止,管理人处置已查封财产不受查封约束 [67][68] - 对于未办结的税务检查程序不作限制,新的税务检查程序需以发现重大违法线索为前提,部分地方规定破产企业管理人有配合调查义务 [69][70] 企业破产相关税收优惠规定 -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和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等方面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但存在立法层面针对破产企业优惠少、优惠力度不足、部分政策规定不明确等问题 [71][72][79] 破产企业纳税信用修复 - 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纠正失信行为,提供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认可的和解协议,可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80] 破产税务注销登记 - 管理人持法院终结破产裁定可办理注销登记,但实践中因税务机关滞纳金和税款本金无法全额清偿,推进困难;国家和地方出台政策简化程序,便利税务注销 [82][83][85] 企业破产中的典型涉税争议焦点与案例解析 破产申请受理后产生的税收滞纳金能否被确认为破产债权 - 税务机关主张应认定为破产债权,破产管理人主张不能确认,争议原因是利益博弈和制度不完善 [87] - 案例(2023)京01民初10号和(2024)陕0924民初748号法院均判决驳回税务机关将破产受理后产生的滞纳金认定为破产债权的请求 [90][92] 税务机关申报的滞纳金普通债权能否超过税款本金 - 税务机关主张可以超过,破产管理人认为应受《行政强制法》约束,不得超过税款本金 [9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