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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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生变“技术总监”伙同亲友制作假币
新浪财经· 2025-12-31 02:07
案件概述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公安局破获一起伪造、持有、使用假币案件,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面额为10元和20元的假币总计29600元 [1] 作案手法与团伙构成 - 该犯罪团伙自2025年初以来,在自贡市、眉山市、内江市等多地的菜市场流窜作案,利用早市人流密集、交易频繁的特点,使用假币购买小额商品以换取找零的真钞 [3] - 团伙成员为亲戚关系,分工明确:钟某某(36岁)为美术专业毕业,担任“技术总监”,负责制造假币;两名罗姓成员(54岁和51岁)作为“操作员”,专门挑选监控薄弱的老旧市场使用假币;杨某某(26岁)担任“专职司机”,负责驾车接送 [3] - 警方在收网行动中,于犯罪嫌疑人住处查获面额20元的假币12捆共1473张,合计29460元,以及面额10元的假币14张共140元,同时查获假币半成品、闪光纸、裁剪工具、打印纸、金线纸等制假工具 [3] 案件发现与调查 - 案件起因于2025年8月11日,荣县一位菜农报案称在莲花坝菜市场收到一张20元假币,警方后续在案发地周边又收到受害商贩提交的同类20元假币共28张,且冠字号各不相同,表明非孤立事件 [2] - 假币的集中出现促使警方深入调查,最终锁定该流窜作案的犯罪团伙 [2] 法律后果 - 伪造货币是严重危害货币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70条,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4] -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根据《刑法》第172条,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