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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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调解”为高效解纷“加码”
内蒙古日报· 2025-06-15 23:12
文章核心观点 - 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通过推行“保全+调解”等综合治理机制,显著提升了案件执行效率,实现了当事人权益的快速、低成本兑现 [1] 综合治理机制与流程优化 - 法院系统试点推行“保全+调解”机制,明确立案、审判、执行部门职责及标准化流程,形成全市统一的诉前、诉中保全工作模式 [1] - 通过“诉前保全+执前调解+督促履行”组合拳,成功督促11件申请执行案件在立案前全部履行完毕 [1] - 在立案阶段建立风险告知提示制度,向当事人送达《执行风险提示书》和《自动履行告知书》 [2] -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实现诉前保全案件48小时内审查和实施 [2] - 东胜区人民法院选拔退休法官成立执源治理团队以加强执行和解工作 [2] -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执行告知窗口,由司法局派专人就执行相关情况做初步记录 [2] 激励机制与合作模式 - 杭锦旗人民法院对当即履行完毕的案件,按原工作量双倍计分进行考核 [2] - 审判阶段注重增强裁判文书的可执行性 [2] - 积极加强与各类调解组织的合作,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引导适宜案件在立案前选择非诉讼调解 [2] - 成立由经验丰富的法官和调解员组成的专业调解团队,负责立案前、审判中及执行前的调解工作 [2] - 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邀请相关领域专业调解员参与调解,以提高成功率并推动矛盾实质化解 [2] 实施效果 - 机制实现了“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高效率”的良好效果,以更低成本和更快速度保障了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及时兑现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