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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笔虚假贷款骗走2300万,这伙人判了!
新浪财经· 2026-01-08 21:45
案件核心事实 - 某国有银行在陕西省咸阳市的两家支行发生大规模骗贷案 犯罪团伙通过虚构烟酒店资质、伪造经营流水 在11个月内密集骗取61笔“烟商e贷” 总金额达2320.9万元 [1][2][7][8] - 贷款发放后24小时内均被全额提现 相关人员随后失联 银行核查发现相关经营主体地址虚假或为空壳 经营流水系伪造 [1][2][6][8] - 该骗贷行为导致银行形成不良资产1500余万元 银行自行追讨后仍有600余万元未能收回 [2][8] - 两家支行的副行长崔某、张某在明知贷款人资质造假的情况下 仍出具同意放贷意见 并收受好处费共计150余万元 [2][4][8][10] - 经司法程序 潘某等12人因骗取贷款罪被判刑 崔某、张某因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和三年十个月 [1][5][7][12] 银行信贷业务与风控漏洞 - 案件暴露了银行在特定信贷产品“烟商e贷”业务中存在明显的风控漏洞 尽管申请人材料表面齐全合规 但银行未能有效识别虚假经营和伪造流水 [2][6][8] - 银行内部人员管理存在盲区 副行长级别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 为骗贷提供帮助并受贿 显示出在审批流程和人员监督上存在严重缺陷 [6][8][12] - 银行在事件发生后进行了内部核查 并将涉案人员线索移送监察委和公安机关 显示出一定的内部纠错机制 [2][8] 司法侦办与追赃过程 - 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通过两次补充侦查 厘清了骗贷的完整链条、资金流向以及银行内部人员的受贿事实 锁定了关键证据 [3][4][9][10] - 审计机构对61笔贷款进行了逐笔审核 明确了损失金额和责任清单 [4][9] -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同步推进追赃挽损 累计追回赃款242万余元 主犯潘某主动上缴100万元违法所得 [5][11] - 检察机关根据退赔情况和悔罪表现 对部分犯罪嫌疑人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建议 实现了“同案同处、宽严一致” [5][12] 行业监管与治理建议 - 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 检察机关向银行制发了检察建议 建议从“制度+科技+人员”三个维度进行整改 [6][12] - 具体建议包括:完善审批复核机制、强化人员法治素养、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升级风险预警系统、建立逾期分级处置机制 推动风控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 [6][12] - 办案检察官还走进银行开展“上门普法” 将检察建议转化为具体的风控技能培训 以提升员工识别骗贷手法的能力 [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