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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避免未成年人误入“医美陷阱”(无影灯)
人民日报· 2025-10-31 06:18
行业监管与风险 - 国家卫生健康委明确指出,未成年人生理和审美观尚未成熟,易受外界影响,过早医美易造成身心创伤和预期不符,不建议未成年人做医美[1] - 行业中存在不良商家利用消费者心理,通过虚假宣传、非法行医等手段牟取暴利,鼓吹畸形审美观,给消费者带来健康风险和经济损失[1] - 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属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但不少机构故意模糊概念,违规开展医美项目,如宣称“轻医美”为不开刀、恢复快的“快餐式美容”,淡化医疗风险[2] - 网络上错误观点侵蚀未成年人审美观,社交媒体制造“容貌焦虑”,贩卖畸形审美标准,医美机构推出“医美贷”“零首付变美”等套路,使未成年人深陷债务[3] - 尽管法规要求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未成年人实施医美,但一些机构常“打擦边球”,在未征得同意下提供服务,导致医疗纠纷发生[3] 行业规范与建议 - 医美本质是医疗行为,提供服务者必须是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等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2] - 所谓“微针”“微创”等概念被指为营销噱头,很多“轻医美”实属医疗行为,但被包装成简单美容护理[2] - 有关部门应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常态化联动执法机制,通过“行业禁入”“巨额罚款”提高违法成本,打击无资质机构和人员从事医美行为[4] - 为保护未成年人,建议细化“监护人同意”规定,如要求监护人亲自到场签署知情同意书,医美机构对未成年人整形行为需主动上报并接受监管检查[4] - 倡导健康美、自然美为人类“最大公约数”,在追求美时安全与健康应居首位,全社会应共同行动,帮助未成年人建立正确审美观,拒绝“外貌焦虑”[4] - 提出“最小干预,最大尊重”的理念,认为那些与众不同的“小瑕疵”可能是最珍贵的生命印记,是对待容颜最温柔的方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