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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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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顺利完成
改革完成情况 - 向53家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已顺利完成,所有派驻组均已全面履职[1] - 此项改革是完善监督体系、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并被列入2025年主要工作[1] - 改革实现了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直接领导与统一管理[1] 组织与机制建设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导审核了53家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加强了日常工作的指导保障[1] - 建立健全了驻组干部管理体制机制,对干部重新任命并接收人事档案,适度充实力量并优化内设机构[1] - 各派驻组均建立并落实组务会、组长办公会等制度,健全了议事决策机制[2] - 全面对照派驻标准,梳理修订工作机制636项[2] - 明确组内专门机构以加强企业系统纪检人员监督,并推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2] - 健全了企业系统纪检队伍建设制度机制160多项[2] 职责聚焦与工作成效 - 改革后派驻组职责更加明确,聚焦主责主业,重点监督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 - 派驻组重点查办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2] - 派驻组不再承担企业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并退出与监督职责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2] - 2025年,53家派驻组留置党组(党委)管理干部数和企业系统立案数、留置数、处分数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2] - 46家派驻组与企业党组(党委)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2] - 纪检监察组组长与企业“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谈话370余人次[2] 未来方向 - 全面派驻改革的“四梁八柱”已经落地,下一步将进入有效发挥派驻效能的“精装修”阶段[3] - 未来将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提升改革质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3] - 目标是为中管企业深入贯彻相关会议精神、实现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