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人权制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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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伊朗实施新一轮制裁
中国新闻网· 2026-01-30 09:44
欧盟对伊朗新一轮制裁的核心内容 - 欧盟于1月29日宣布对伊朗实施新一轮制裁,将19名个人和12家实体列为制裁对象 [1] - 援引“全球人权制裁机制”,对伊朗内政部长、总检察长等15名个人及伊朗视听媒体管理机构等6家实体实施制裁,措施包括冻结在欧盟财产、禁止提供资金及禁止相关人员入境 [1] - 以向俄罗斯提供军事支持为由,对参与伊朗弹道导弹和无人机研制的4名个人和6家实体实施制裁 [1] - 扩大制裁范围,将更多与导弹和无人机研制相关的零部件和技术纳入出口管制,禁止向伊朗出口、转让、供应或销售 [1] 制裁的规模与历史累计数据 - 计入本轮制裁后,欧盟总计对伊朗247名个人和50家实体实施“人权制裁” [1] - 总计对伊朗24名个人和26家实体实施涉俄制裁 [1] 伊朗国内的社会经济背景 - 自2025年底以来,伊朗多地因物价上涨、货币贬值等问题发生抗议活动,其间出现暴力骚乱,造成民众和执法人员伤亡 [2] - 伊朗官方将骚乱归咎于美国和以色列的“失败阴谋”及“敌人的卑劣报复” [2]
欧盟拟制裁以色列政要 暂停对以色列输欧商品优惠
中国新闻网· 2025-09-18 08:21
核心观点 - 欧盟公布一揽子方案,拟对以色列政府官员及暴力定居者实施制裁,并暂停对以色列输欧商品的贸易优惠 [1] 制裁措施 - 欧盟拟援引“全球人权制裁机制”,对以色列政府“极端主义部长”和暴力定居者实施制裁 [1] - 同时对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政治局10名成员实施制裁 [1] - 经济制裁方面,欧盟拟暂停《欧盟-以色列联系国协议》与贸易相关的核心条款 [1] 经济影响 - 暂停贸易优惠后,以色列输欧商品将不再享受优惠,其关税税率将与不享受减免的欧盟普通税率相当 [1] - 欧盟是以色列最大贸易伙伴,2024年以色列输欧商品总值159亿欧元,占以色列外贸总值的32% [1] - 以色列主要输欧商品包括机械及运输设备、化学品等 [1] 实施程序 - 欧盟委员会方案须经欧盟理事会批准才能实施 [2] - 制裁以色列政府官员及暴力定居者需要欧盟理事会一致批准 [2] - 暂停对以色列输欧商品优惠需要欧盟理事会“合格多数”批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