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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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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发布· 2026-01-30 17:44
监管政策修订 - 中国证监会整合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落实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 - 修订旨在加强行业透明度建设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2] - 《准则》共3章36条 [2] 主要修订内容 - 对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中相同或相近的披露事项进行整合 [2] - 根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不同功能定位提出针对性、个性化披露要求 [2] - 根据上位法规要求及行业实践并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经验简化、调整部分信息披露要求 [2] - 授权基金业协会根据《准则》及信息披露活动制订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模板 [2] 后续安排 - 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