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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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分层分级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加快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
证券时报网· 2025-06-27 09:23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 黑龙江省工信厅印发《实施方案》,旨在分层分级推进智能工厂建设,构建梯度培育体系 [1] - 总体目标包括普及基础级智能工厂、规模化建设先进级、择优打造卓越级、探索培育领航级智能工厂 [1] - 构建规范化、长效化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机制,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 [1] 基础级智能工厂建设 - 鼓励制造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制定建设提升计划 [1] - 部署必要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加快生产过程改造升级 [1] - 市(地)工信部门指导企业自评并复核认定,技术经济指标应高于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 [1] 先进级智能工厂建设 - 鼓励基础级工厂推动生产、管理环节集成互通和协同管控,向先进级升级 [2] - 省工信厅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培育认定工作,技术经济指标应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 [2] - 先进级工厂应形成具有区域、行业特色的数字化转型发展路径 [2] 卓越级智能工厂建设 - 鼓励先进级工厂推进制造各环节集成贯通和综合优化,向卓越级跃升 [2] - 省工信厅组织企业争创卓越级工厂,应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和标准并复制推广 [2] 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 鼓励卓越级工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 [2] - 省工信厅引导有条件企业探索建设领航级工厂,应对外输出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模式 [2] 组织实施机制 - 省市县(区)协同推进,衔接国家智能工厂分级建设体系 [3] - 遵循"谁申报、谁负责,谁推荐、谁把关,谁认定、谁管理"方式 [3] - 省工信厅负责评审认定工作,市(地)工信部门负责核查申报资格和汇总上报 [3] 动态管理机制 - 基础级、先进级工厂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年度评定结果同步列入相应级别 [4] - 名单每年随卓越级工厂申报通知下发,期限为三年,期满自动移除 [4] - 被取消称号的企业同步移除名单且三年内不再纳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