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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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里仅需写清关键事项?别被忽悠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30 20:57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法定条款共九项,包括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工作时间与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护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2][3] - 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双方还可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协议、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4] - 当工作地点发生变更时,通常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对劳动合同进行相应变更 [6][7] 劳动合同文本获取 - 官方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劳动合同(通用)》和《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搜索“关于发布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说明”后下载 [8]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是指税务机关对名称中含“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相对人进行书面记载的行政行为,未经登记不得使用该名称并享有相关权益 [13][14][16] - 成立税务师事务所需满足特定条件,例如采取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合伙人或股东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百分之五十,且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不能同时在两家以上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股东或从业 [17][18][20][21] 行政登记办理流程 - 初始行政登记:名称含“税务师事务所”的机构,应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税务机关提交《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办理登记,符合条件的将获发《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6][27][28][31] - 变更行政登记:当名称、组织形式、经营场所、合伙人或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变更时,应自办理工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申请表、原登记证书及新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办理变更 [32][33][35][36][37] - 终止行政登记:税务师事务所在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向所在地省税务机关提交《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行政登记表》及原《登记证书》办理终止登记,否则省税务机关将公告宣布其行政登记失效 [39][40][42][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