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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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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3 08:49
企业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 - 企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3] -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下,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4][6] - 包括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 [6] - 属于其他法定解除情形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7][13] 试用期工资发放标准 -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11] - 试用期工资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1] - 相关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10]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约定一年试用期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5 08:5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 的劳动合同 。 什么情形应当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 连续工作满十年 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 人单位 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注 意 啦 Tips 用人单位 自用工之日起 满一年 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视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