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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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从“良法”到“善治”的10年立法实践
中国新闻网· 2026-01-28 19:00
立法历程与总体成就 - 恩施州自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开启立法新征程,十年来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现行有效法规达22部 [1] - 立法工作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推进,法规符合宪法法律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并经受住时间检验 [1] - 立法为服务支点建设、加快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注入了强大法治动力 [1] 生态环保领域立法 - 恩施州森林覆盖率近70%、空气质量优良率98%、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1] - 制定《州山体保护条例》,将丹霞地貌山体纳入核心保护区,理顺山体资源保护与利用关系 [3] - 制定《州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全州富硒和极富硒土壤占总面积的59.54%,含硒及以上土壤占总面积的96.41%,条例旨在加大硒资源保护力度,防止破坏和浪费 [4] - 制定《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并确定服务人口500人—1000人的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232个 [7] 社会文化与产业领域立法 - 制定《州传统村落和民族村寨保护条例》,旨在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文化脉络,培育特色产业 [8] - 制定《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以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8] - 制定《州实施〈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办法》,以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恩施硒茶、恩施玉露、利川红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9][10] 区域协同立法创新 - 制定《州酉水河保护条例》,是恩施州与湖南省湘西州及重庆市、贵州省有关地区的首次跨省级行政区域协同立法 [12] - 宜昌、荆州、荆门、恩施、神农架五地通过区域协同立法制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以全面提升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能力 [13]
首部珠中江区域协同立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施行 一体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25-12-19 16:19
立法背景与目的 - 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同处珠江口西岸,是紧密相连的生态共同体,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持续增长、工业规模不断扩大,固体废物产生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给区域生态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1] - 为从根本上解决区域固体废物污染扩散和防治问题,三地探索开展协同立法,制定了《规定》 [1] 立法进程与特点 - 该《规定》是珠海、中山、江门三市首部区域协同立法,开创了江门跨市立法协作的先河 [1] - 三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同步立项、同步选题,同步起草、同步调研,同步发布、同步施行,确保立法工作协调推进 [1] - 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1] 法规核心内容与创新 - 法规内容聚焦固体废物跨区域治理中的难点问题 [1] - 特别是在危险废物跨市转移、信息共享、执法协作等方面作出创新性规定 [1] - 构建起行之有效的区域协同治理机制 [1]
珠中江联手防治固废污染!区域协同规定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南方都市报· 2025-12-18 16:40
立法背景与动因 - 珠中江三市同处珠江口西岸,是一个紧密相连的生态共同体,在环境保护领域已有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的区域协同经验 [1] - 近年来,随着三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持续增长、工业规模不断扩大,固体废物产生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跨区域流动和污染扩散问题日益突出,给区域生态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1] - 当前各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侧重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局部治理,缺乏对区域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的统筹考虑和协调行动,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区域固体废物污染扩散和防治问题 [1] 立法核心内容与特点 - 三市通过区域协同立法,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作,为珠西都市圈及珠江口西岸一体化发展营造有利的生态环境 [1] - 法规名称为“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规定”,采用同一文本,不分章节,共十八条 [2] - 立法重在构建三市认可的区域间生态联防联控联治机制,侧重构建协调联络、规划衔接、设施互补、信息互通、利用共享、技术互助、应急协作、执法协同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协作机制 [2] - 三市法规均定于2026年1月1日同步施行,便于在执行层面同步发力,实现区域协同的立法目的 [2] 立法过程与实施计划 - 立法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统筹指导下进行,三市在立法形式、立法过程、立法内容、法规审议等几个方面高度协同,凝聚“1+1+1>3”的协同合力 [2] - 法规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三市人大常委会将从实施筹备、宣传普及、协同监督等方面系统发力,推动法规落地见效 [3] - 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将从建立健全区域协同工作机制、细化行政管理区域协同机制、加强区域行政执法协同行动等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共同筑牢跨区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屏障 [3]
江苏设区市一批法规开全国先河
新华日报· 2025-12-05 06:40
立法数量与成果 - 江苏省13个设区的市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504件 [1] - 无锡市自1986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累计制定地方性法规114件,其中5件开创全国同类地方立法先河 [1] - 2015年以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共完成创制性立法78部,其中首创性立法20部 [1] 新质生产力与新兴领域立法 - 无锡市聚力推进新质生产力领域立法,已制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数字化转型促进条例、数据条例、低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 [1] - 无锡市正在制定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下一步还将制定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1] - 江苏省注重在国家尚未立法的领域进行创制性立法,为国家和省级立法积累经验 [1] 重点法规与实施效果 - 《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是全国首次以安全风险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立法,实施后实现了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应报尽报、应管尽管 [2] - 《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是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开展的医疗保障全领域全流程立法,率先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定 [2] - 江苏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于2024年底实现全覆盖,参保人数达6344万人,居全国首位 [2] - 《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实施第一年,公安机关依据条例处置治安案件6起、刑事案件1起 [3] 区域协同立法 -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牵头苏皖鲁豫省际交界地区十市人大常委会签署立法协作协议,成立淮海经济区地方立法研究院 [3] - 2022年徐州与宿迁协同制定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成为江苏省第一部生态环保领域的协同立法项目 [3][4] - 2024年徐州携手安徽淮北、宿州,河南商丘等市共同制定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 [4]
南京以协同立法激活都市圈一体化动能
新华日报· 2025-08-20 06:24
立法机制创新 - 2019年南京市人大牵头都市圈各市签订合作协议 构建立法全环节沟通协作框架 [1] - 依托都市圈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推进项目 南京作为牵头城市全程主导立法动议 起草与论证 [2] - 采用"小快灵+区域协同"立法模式 实现精准发力 [2] 跨域治理实践 - 2020年与镇江同步出台轨道交通管理决定 统一宁句轨交乘客行为规范与执法标准 [1] - 2022年联合镇江 马鞍山推出长江江豚保护决定 建立科研救助跨区域协作制度 [1] - 组织两省三地五级人大代表开展十小时沉浸式调研 推动生态保护立法跨省域协同 [1] 领域拓展与深化 - 立法领域从交通 生态延伸至文化遗产保护 2025年与镇江推进南朝陵墓石刻立法保护1500年历史遗产 [1] - 协同立法覆盖创新协同 产业分工 公共服务等区域发展关键领域 [1] - 题材开创全国先河 涉及轨道交通车厢 长江江豚 南朝石刻等立法事项 [2] 治理效能提升 - 以法治创新破除行政壁垒 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南京样本 [1] - 通过系统性集成与跨区域联动持续激活都市圈治理效能 [2] - 为区域协调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支撑都市圈高质量一体化目标 [1][2]
全国首个!长三角立法推动科创协同,一盘大棋来了?
国际金融报· 2025-08-01 20:24
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立法 - 全国首个以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为主题的区域协同立法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标志着长三角科技创新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3][5] - 立法包含19条内容 确立战略协同、高地共建、开放共赢、成果共享等基本原则 为跨区域科创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7][8] - 开创区域协同立法新范例 打破行政壁垒 优化创新生态 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经验 [5][6] 长三角经济与科创发展现状 - 上半年上海三大先导产业制造业产值同比增9.1% 江苏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51.8% 浙江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42% 安徽电子设备制造业增27.8% [4] - G60科创走廊协同创新发展指数从2018年100分升至2024年170分 研发经费投入增幅达82.4% 年均增长12.8% [9] -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从1.6万家跃升至5.9万家 增幅达2.8倍 跨省企业合作已成常态 [7][9] 上海的核心引领作用 - 上海拥有密集的高校、科研机构及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可提供智力支持与资金保障 [10] - 高新技术产业发达 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在技术研发方面领先 [10] - 将通过产业转移、技术输出、人才交流等方式辐射创新资源 带动周边城市协同发展 [10] G60科创走廊进展 - 覆盖沪苏浙皖九城市 从1.0版迭代至3.0版 立法为其提供制度保障 [8][9] - 典型案例:上海保隆科技与安徽江淮汽车达成战略合作 企业布局高度匹配走廊格局 [7]
护一江清水 做绿色文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日报· 2025-07-03 08:32
区域协同立法与执法 - 云贵川三省通过协同立法同步审议通过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现跨区域协同保护和联合执法[6] - 三省联合执法行动查获多起非法捕捞案件,包括高压电鱼案件,有效破解"上游保护下游污染"问题[6] - 四川探索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避免同案不同罚,提升保护效果[6] 司法保护创新 -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成立,集中管辖四川省范围内环境资源案件,推进"全地域"司法保护[8][9] - 四川司法机关创新恢复性司法举措,判决补种林木超过27万株,增殖放流鱼类逾41949万尾[12] - 设立"恢复性司法执行替代修复基地"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修复生态环境[12] 跨部门执法协作 - 宜宾建立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农业农村部门与公安部门协作破获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非法捕捞团伙[10][11] - 组织退捕渔民组成巡护队,加大打击非法捕捞力度,长江宜宾段鱼类种群从48种增至92种[11] 产业转型与绿色发展 - 宜宾发展"以竹代塑"产业,通过地方立法保障产业发展,吸引10余家企业投资建厂[15][16] - 竹浆纸一体化制造、竹浆一次性餐具制造、竹原纤维汽车内饰材料制造等产业集聚成势[16] - 企业利用净化废水建设临江湿地公园,实现"变废为美",提升竞争力[13] 水质治理与经济效益 - 锦江流域水质优良率从69%提升至100%,黄龙溪断面水质连续60个月保持在Ⅲ类及以上[17] - 水质改善带动旅游业发展,区域年游客量从不足200万增至600万,"水经济"促进餐饮、民宿等业态[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