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实验室质量控制

搜索文档
京津冀 1118 家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
北京商报· 2025-05-22 18:03
京津冀鲁医学实验室协同标准实施 - 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与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发布《医学实验室质量与技术要求》区域协同标准,近期正式实施 [1] - 标准基于2015年北京首版标准迭代升级,历经三年调研论证,结合京津冀鲁区域实践改进形成 [2] - 目前京津冀鲁地区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达1118家,互认检验项目60项,较2016年试点初期显著扩大 [1][2] 标准制定的背景与目标 - 精准医疗和分级诊疗推进下,检验设备、检测方法快速更新,实验室管理需满足信息化、智能化更高要求 [2] - 原北京标准实施十年间支撑京津冀2016年启动互认试点,2019年山东加入,区域协同需求凸显 [1][2] - 新标准旨在统一区域医学实验室质量控制依据,提升检验同质化水平,为全国提供可借鉴经验 [3] 标准核心内容与技术规范 - 覆盖医学实验室通用要求、临床标本管理、检验设备及试剂耗材管理等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 [3] - 明确标本采集至结果报告各环节操作规范,要求技术人员定期考核并具备专业技能 [3] - 细化实验室环境控制、设备校准维护及性能验证要求,强化信息管理系统与数据安全 [3] 行业影响与实施效果 - 标准实施提升区域内医疗机构检验质量一致性,推动标准化、同质化、科学化水平 [1] - 通过统一技术标准,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获技术保障,缓解重复检测负担 [1][3] - 自动化检测质量提升与智能化管理趋势下,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持续优化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