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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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免陪照护服务启动试点
新华社· 2025-05-27 13:34
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 核心观点: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方案,在老龄化程度较深城市的三级医院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重点服务老年住院患者[1] - 服务定义:住院期间由护士或医疗护理员提供助餐、助洁、助浴等生活照护,需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1] - 试点选择标准:优先选择老年住院患者占比高、需求大、基础好的三级医院[1] 服务实施规范 - 人员分工:医疗护理员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提供生活照护,明确禁止从事专业技术性工作[1] - 科室重点:优先在老年医学科、神经科等一级护理患者占比高的病区开展,逐步扩大试点范围[1] - 护理标准: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分级提供基础护理服务[1] 试点医院配套措施 - 护士配备:试点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2] - 人员培训:定期对医疗护理员开展职业素养、服务技能等5类培训[2] - 技术支持:优先建设智慧病房,运用床旁呼叫、数据采集等信息化手段[2] - 环境管理:加强探视管理以营造安静有序的住院环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