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应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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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6 16:48
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优惠 - 政策针对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2] - 优惠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可自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2] -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 - 企业需留存备查资料包括退役士兵的退出现役证书、劳动合同副本及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5] - 享受主体为属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5] 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 政策针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 [7] - 优惠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8] -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8] - 退役士兵需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时填写《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信息表》,并留存退出现役证书备查 [9] - 同一退役士兵开办多家个体工商户的,需选择其中一户作为政策享受主体,除注销登记、变更经营者或转型为企业外不得调整 [9]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处理 - 劳务报酬(适用累计预扣法)针对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全日制学历教育实习生或平台内从业人员从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16] - 劳务报酬(不适用累计预扣法)适用于一般劳务报酬所得 [19] -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时,需区分两种劳务报酬所得类型并分别填写 [18][19] 印花税应税凭证规定 - 企业之间书立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若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但具备明确买卖关系和权利义务条款,需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22] - 该规定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2022年第22号) [22]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扣减,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6 16:48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扣减 - 政策享受主体为招用脱贫人口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保的企业[2] - 优惠内容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60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 最高可上浮30%[3] - 享受条件要求企业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且需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4] 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 - 政策享受主体包括脱贫人口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6] - 优惠内容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从事个体经营者可按每户每年20000元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7] - 享受条件要求从事个体经营 且特定群体需持注明税收政策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8] 印花税及劳务报酬税务处理 印花税应税凭证认定 - 企业之间书立的订单 要货单等单据若未另签合同但具备明确买卖关系和权利义务条款 需按规定缴纳印花税[13] 劳务报酬预扣法区分 - 劳务报酬分为适用累计预扣法和不适用累计预扣法两类 适用累计预扣法的特定人群包括保险营销员 证券经纪人 实习生等[15]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对两类劳务报酬所得进行区分申报处理[16][17]
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6 16:48
残疾人创业增值税优惠 -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社会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1] - 享受主体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 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2] - 政策依据为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第一条第六项及财税〔2016〕52号文件第八条和第十条第一项 [3] 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流程 -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情况说明 [8] -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模块办理 系统自动预填数据并需纳税人确认和录入说明 [8][9] - 逾期未登记将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9] 印花税应税凭证范围 - 企业之间书立的订单、要货单等凭证若明确买卖关系和双方权利义务且未另签合同 需缴纳印花税 [12][13]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关于应税凭证的具体情形规定 [12]
【涨知识】居民企业请注意!这些投资收益可免征企业所得税,条件看这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2 09:19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条件 -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但需满足连续持有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股票满12个月的要求[1] - 内地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自2014年11月17日起可享受免税[1] - 内地企业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自2016年12月5日起可享受免税[1] - 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按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 需满足对应持股时间要求[1] - 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 若发行方未选择债券利息税前扣除 则投资方可适用免税规定 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2] 收入确认时点与投资形式 -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 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实现[2] - 免税投资必须为权益性投资 区别于债权性投资 例如购买一般债券获取的利息收益无法享受免税政策[2] - 只有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才免税 通过中间方间接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不免税[2] - 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免税 但需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2] 特殊情形处理 - 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资或减少投资时 取得的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视为股息所得 符合条件可免税[2] - 企业因被投资企业注销清算或资产重组取得的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 或清算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余额部分视为股息所得 符合条件可免税[3] 常见问题与执行细节 - 从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不能适用免税政策 因这两类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4] - 享受免税的股息红利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不需要单独备案 企业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并留存备查资料[4] - 持有创新企业CDR的股息红利是否满足免税条件 参照股票持股时间规定 以企业取得CDR日期至利润分配决定日的持有时长为准 需连续持有满12个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