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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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气候信息披露规定文件印发,破解“洗绿”“漂绿”难题
中国环境报· 2025-12-25 19:21
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核心内容 - 中国财政部会同多部门制定《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旨在规范企业与气候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的信息披露,保证信息质量 [1] 信息披露的四大核心方面 - 企业需披露的气候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4方面内容 [1] - 在气候治理方面,企业应披露负责监督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或人员的基本信息、监督责任、专业技能,以及管理层采用的治理架构和控制措施 [1] - 在气候战略方面,企业需披露气候相关信息如何影响其战略和决策、当期和预期财务影响以及气候韧性 [1] - 在气候风险和机遇管理方面,企业应披露其识别、评估、排序和监控气候相关风险的流程与政策,以及这些流程融入企业整体风险管理的情况 [2] - 在气候指标和目标方面,企业应披露行业通用指标、行业特定指标、气候相关目标,并按范围一、范围二和范围三分类披露报告期内产生的温室气体绝对排放总量(以吨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2] 特定交易事项的财务影响披露要求 - 当企业发生碳排放权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出售和购买减排量、签订可再生能源合同等交易时,应披露报告期间相关的资本化成本、费用化支出以及收益或损失 [2] - 企业还需披露上述特定交易事项对其下一年度报告期间相关财务报表的影响 [2] 披露的整合与实施安排 - 若企业已针对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的管理和监督建立整体性治理架构和内部制度,可对部分内容进行整合披露,无须重复披露气候相关治理信息 [1] - 准则实施将坚持制定和实施分开的原则,不采取“一刀切”的强制要求,在相关规定出台前由企业自愿实施 [2] - 后续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