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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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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丨洗浴不慎摔伤 法官调解架起“和解桥”
新浪财经· 2025-12-28 21:12
案件概述 -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洗浴中心地面湿滑导致的健康权纠纷 [1] - 消费者李某在洗浴中心消费时摔倒,造成肋骨骨折,住院治疗近17天,医疗费支出1万余元 [1] - 李某就赔偿问题与洗浴中心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万元 [1] 各方主张与案件焦点 - 洗浴中心辩称李某作为成年人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应分担部分责任 [1] - 洗浴中心表示已在保险公司投保公众责任险,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 [1] - 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争议焦点明确,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并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1] 调解过程与依据 - 法官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1] - 向洗浴中心经营者释明其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1] - 向李某说明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1] - 与保险公司积极沟通了解理赔金额,通过反复沟通、细致核算损失、引导换位思考缩小分歧 [1] 调解结果与履行 -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理赔5万元 [2] - 洗浴中心一次性赔偿李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500元,并当场通过转账方式付清 [2] - 李某与洗浴中心经营者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2] 案件意义与后续举措 - 本案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与公共场所安全保障 [2] - 法院通过柔性调解在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强化了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 [2] -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表示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与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2]
普法时刻|房屋漏水财产损害赔偿案的调解实践
新浪财经· 2025-12-25 12:05
案件核心事实与诉求 - 原告郭某某(1403室业主)因被告陈某某(1503室业主)家中水管老化爆裂导致其房屋渗水,造成墙面乳胶漆大面积剥落、实木地板变形翘起、灯具短路等财产损失 [2] - 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财产损失10000元、承担房屋修缮期间的租房费用3750元并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2] - 被告承认漏水事实并愿意承担维修赔偿责任,但认为原告主张的10000元损失过高,部分家具损坏与漏水关联性不足,且不认可租房费用 [2] 法院查明与调解结果 - 法院查明漏水直接原因为被告房屋水管老化未及时检修,漏水造成原告墙面开裂、部分地板及灯具受损,经核查合理修复及赔偿费用约5000元 [3] -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给付原告客厅灯折价款412元并负责安装,负责维修主卧灯;一次性给付原告财产损失赔偿款1800元;一次性赔付原告租房费等各项费用2000元 [3] - 调解书明确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 [3] 案件处理的典型意义与规则 - 案件明确了不动产权利人的管理维护义务与责任边界,强调对用水高风险区域须主动排查安全隐患,从源头减少纠纷 [5] - 案件彰显了司法调解在解决“标的小、影响久、情感牵连深”的邻里纠纷中的核心价值,通过平衡双方利益促成和解,降低了维权成本 [5] - 案件确立了漏水纠纷损失认定的核心裁判逻辑,即“损失填补、证据支撑、合理核定”,为同类案件损失核算提供参考 [6] - 案件处理传递了“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邻里相处理念,引导公众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调解等温和方式化解分歧 [6]
大荔法院 | 一案调 多纷解 促人合
新浪财经· 2025-12-19 19:15
案件背景与核心诉求 - 原告杨某夫妇起诉儿子小杨与前儿媳张某,要求共同偿还2016年因家庭生活及创业所借的17万元本金及利息 [2] - 该笔借款发生在小杨与张某婚姻存续期间,并出具了借条,但二人在2025年的离婚诉讼中未处理此债务 [2] - 离婚判决后,张某需支付孩子抚养费至其18周岁,小杨需支付张某共同财产折价款14万元,双方均面临经济压力 [2][3] 司法调解过程与策略 - 承办法官未急于判决,而是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调解”相结合的方式 [2] - 法官向被告释明《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明确其还款义务 [2] - 调解中抓住双方仍有亲情基础的关键点,引导换位思考,并劝说原告体谅被告的经济困难 [3] 调解结果与综合解决方案 -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小杨向张某支付45000元 [3] - 通过此单一协议,一次性解决了三人之间的离婚债务纠纷、孩子抚养费问题以及向父母借款的债务纠纷 [3] - 协议签订后双方当即履行,杨某夫妇自愿撤回起诉,实现了“调解一案、化解一串”的效果 [2][3] 案件意义与行业启示 - 此次调解高效化解争议,传递了司法温情 [3] - 为化解家庭类纠纷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思路和实践样本 [3]
“大家都退一步就成了!”
人民网· 2025-12-09 09:12
案件背景与矛盾起源 - 亲兄弟刘某怀与刘某堂因宅基地前后相邻的房檐滴水问题产生长期矛盾[1] - 2024年4月,哥哥刘某怀在未与弟弟商量的情况下,使用切割机将弟弟家房檐切去20公分[1] - 弟弟刘某堂报警,双方经界首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多轮调解后,于2024年9月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1] 调解协议内容与后续违约 - 根据协议,哥哥刘某怀需赔偿弟弟6万元,弟弟刘某堂自行修复房檐,宽度不超过20公分[1] - 协议规定,若哥哥阻碍修复,需再支付5万元违约金[1] - 哥哥支付赔偿款后,因弟弟口头承诺的“不滴水到邻家”未写入协议而心结未解[1] - 2024年11月,哥哥刘某怀砌砖墙堵死通道,导致施工队无法进场修复房檐[1] - 弟弟刘某堂因此诉至法庭,要求哥哥拆墙并赔偿违约金,哥哥则递交反诉状,要求确认协议相关条款无效[1] 法庭的深入调查与调解策略 - 法官宋楠通过上门测量飞檐宽度、滴水范围和宅基地边界红线,并走访邻居和村里老人了解矛盾历史和当地“屋后不搭飞檐”的习俗,掌握了案件详情[2] - 调解中,法官指出哥哥擅自切房檐不妥,同时要求弟弟修复时控制宽度并解决排水问题[2] - 法官出示测量记录,表明将房檐控制在20公分内并调整排水槽,可使雨水导入自家院落,不影响哥哥家[2] - 法官劝导弟弟不要纠结违约金,应以兄弟亲情为重[2] 矛盾化解与最终结果 - 在法官和村里长辈的劝导下,哥哥刘某怀率先松口,承诺只要房檐修复不超限且排水做好,便立即拆墙并帮助找施工队[2] - 弟弟刘某堂随后表示放弃违约金,并承诺修复时严格监督,保证不再往哥哥家滴水,且完工后有问题会再修改[2] - 次日,哥哥刘某怀拆除砖墙,施工队顺利进场,修复期间哥哥还时常帮忙查看排水槽[2] - 最终,兄弟双方在法庭撤回了起诉与反诉,矛盾得以化解[3]
我从被告变成了“调解员”
人民网· 2025-12-09 09:12
案件与调解流程 - 公司因交付的鞋子被客户指控存在质量问题 面临客户起诉要求退货退款 导致公司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1] - 公司主动联系法院请求当日调解 并表示愿意先支付部分款项 在法官协调下 原告方同意立即安排律师参与[1] - 在法官主持下 公司与原告代理律师签署分期付款调解协议 公司当场支付10万元货款 法院随后加急办理解除账户冻结手续[1] 纠纷调解中的关键因素 - 法庭在处理另一起老乡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时 邀请熟悉双方的公司负责人介入协助调解 因交易记录模糊且多用方言沟通导致双方对发货数量、收货数量及应付货款各执一词[2][3] - 公司负责人使用家乡话进行沟通 有效缓和了现场紧张气氛 并帮助法官准确理解微信聊天记录中的方言含义 协助逐笔核对交易内容[4] - 调解过程中 法官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释明 而公司负责人则从人情世故出发进行斡旋 最终双方明确了应付货款数额 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4] 司法实践的社会功能 - 人民法庭不仅是解决法律纠纷的场所 也被视为修复人际关系、传递司法温暖的地方 体现了法律与人情的交融[5]
民间借贷和解起风波,清明节打款引争执
扬子晚报网· 2025-10-22 15:51
案件背景与核心纠纷 - 案件为张某与谢某之间的民间借贷执行纠纷,双方于2024年初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谢某自2024年3月起至2027年7月,每月偿还2500元[3] - 纠纷升级源于谢某多次选择清明、中元等传统祭祖节日进行还款,张某认为此举构成冒犯,而谢某称这是对张某曾在自家附近烧纸行为的回应[3] - 本应承载追思感恩之情的传统节日,沦为双方斗气泄愤的工具,存在妨害社会及司法秩序的风险[4] 司法介入与调解过程 - 面对矛盾激化,法院依法传唤谢某,对其不当行为进行训诫,并送达《预处罚通知书》[4] - 在法律威严与传统文化的双重引导下,谢某深刻认识到错误,当场提交书面悔过书[4] - 法院以谢某悔过为契机开展调解,引用“冤家宜解不宜结”古训,劝说双方放下嫌隙,理解传统节日的核心价值在于敬畏与感恩[5] 案件结果与履行情况 - 谢某主动提出加速履行还款义务,于2025年9月分两次将剩余的55000元借款全额支付给张某[5] - 原定持续至2027年7月的履行计划,提前22个月顺利完成[5] 法官观点与文化内涵 - 清明、中元等祭祖节日承载着“慎终追远”的深厚人文情怀,核心要义在于心怀敬畏和感恩[6] - 任何将传统文化工具化、庸俗化以宣泄情绪、激化矛盾的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可能触犯法律[6] - 法院在处理涉及传统文化元素的纠纷时,应深入挖掘文化精神内涵,以“以文化人、以理服人”的方式引导当事人,结合法律刚性与文化温度[6]
用法治之光守护“少年的你”
人民网· 2025-06-17 08:51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实践 - 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成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室 深化与学校、教育局等部门协作 开展个案疏导、心理引导和法治辅导工作 [1] - 通过"龙法悄悄话"信箱收集未成年人诉求 法治副校长及时介入家庭纠纷调解 成功阻止一起因酗酒导致的离婚案件 [2][3][4] - 创新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和"龙法好爸妈"课堂 累计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120余份 制发关爱提示卡160余份 组织公开课5次 [6] 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 - 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学习团队 统筹全院力量研判涉未成年人案件新问题 2025年2月通过调解成功解决抚养权纠纷案件 [7][8] - 刑事领域重点关注隐匿式侵害 2024年5月受理组织未成年人违法活动案件达4例(往年同期仅1例) 通过司法建议推动多部门联合整治 [8][9] - 建立法检协作机制 2025年4月召开联席会议 在案件审查、审判、回访等环节深化配合 2024年联合教育局发送"法检双建议"强化校园安全 [14] 社会协同保护网络 - 开展留守儿童专项帮扶 建立留守儿童花名册覆盖20余人 法庭干警定期走访并提供法律书籍等物资支持 [10][11] - 联合"君君妈妈"党代表工作室开展法治夏令营 通过情景剧、模拟法庭等形式普法 累计举办普法宣传活动12场次 [10][13] - 构建"1+N"协同机制 与关工委、团委、妇联等8个部门建立定期联络 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个案调解 如省人大代表蓝雪敏协助解决抚养费纠纷 [14][15][16][17] 司法职能延伸创新 - 推行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保证书制度 在离婚案件中引导当事人签署法律文书 2025年2月成功调解抚养权纠纷并确保后续探望权执行 [8] - 开展上门调解服务 在留守儿童外婆劳务纠纷案中 法庭庭长组织上门调解并促成1.8万元赔偿款支付 [11] - 通过判后回访机制跟踪案件效果 如抚养费纠纷案中持续关注未成年人小诺的生活状况 确保抚养费按时支付 [16]
交通事故起纠纷!长春经开法院倾情调解解民忧
中国新闻网· 2025-05-12 13:27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承办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为原、被告提供便利,案件得到妥善高效化解[1] - 武某驾驶的车辆与李某驾驶的载乘原告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原告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武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1] - 原告与武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法院[1] - 经鉴定原告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但因原告存在自身疾病,保险公司要求对伤残与事故的因果关系进行重新鉴定[1] - 重新鉴定结果显示原告伤残与此次事故存在因果关系,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1] 案件调解过程 - 事故发生时原告处于怀孕初期,是夫妻多年后第一个孩子,治疗用药可能对孩子造成损伤,但夫妻决定生下孩子[2] - 孩子出生后总体健康,但原告家庭经济状况不乐观,急需赔偿款解决困境[2] - 保险公司不认可原告诉讼请求数额,法官从法理与人情角度进行调解[2] - 法官确认原告能接受的调解额度,同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评估法律风险和社会责任[2] - 经保险公司内部研讨后理赔金额明显提高,双方争议数额缩小,最终达成调解协议[2] 法院后续工作 - 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加强对民生案件的化解力度[2] - 法院将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便民服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