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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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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公交公司停用公交学生卡,当地交通局被立案
新京报· 2025-11-27 12:08
事件概述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其中涉及重庆市彭水县一家公交公司停用学生卡及降低儿童免费乘车标准 当地交通局因未充分履职被立案调查 [1] - 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五分公司在2020年2月至2022年9月期间 停止近17000张公交学生卡使用 不退卡内余额 且将免费乘车儿童身高标准从1.3米降至1.2米 [1] 事件背景与影响 - 彭水县为渝东南武陵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 在校学生近10万人 山区地势复杂 公交出行依赖度高 [1] - 相关法律法规及《彭水县公交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 城市公共交通应对未成年人实施优惠 身高1.3米以下儿童免费乘车 [1] - 公交公司的上述行为损害了未成年人出行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 监管介入与诉讼过程 - 彭水县交通局作为主管部门 对公交公司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况未依法充分履职 [2] - 彭水县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9月20日对彭水县交通局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2] - 磋商中 交通局承诺一个月内整改 但指出问题根源在于地方政府未足额补贴企业因执行优惠政策减少的运营收入 [2] 问题解决与整改措施 - 彭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 建议落实票价补贴以保障权益和企业经营 [2] - 彭水县政府责成财政局足额拨付补贴资金100余万元 [2] - 2022年10月1日 渝运集团十五分公司发布公告 恢复学生公交卡使用并执行五折优惠 恢复身高1.3米以下儿童免费乘车政策 并允许退回不再使用的学生卡内余额 [2]
今年前三季度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9万人
新华网· 2025-10-31 15:11
总体办案数据 - 2024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1.96万人,同比下降12.9% [1] - 同期提起公诉105.3万人,同比下降11.7% [1]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 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3.98万人,同比下降10.8% [1] - 起诉涉黑恶犯罪6901人及“保护伞”47人 [1] - 起诉“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36.7万人 [1] - 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3292人 [1] - 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犯罪19.6万人,起诉17.7万人,同比分别下降21.7%和16.4% [1] 网络依法治理 - 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3.6万人,其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9万人 [1] - 对缅北白家、刘家、魏家犯罪集团案依法提起公诉 [1] 法治化营商环境 - 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1万人,同比上升3.2% [2] - 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交办规范涉企执法重点案件30件 [2] - 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9888人 [2] 反腐败斗争 - 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3万人,起诉2.1万人,其中起诉原中管干部44人 [2] - 依法惩治金融、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重点领域腐败犯罪 [2] - 起诉行贿犯罪2482人 [2] 金融领域执法 - 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8万人 [2] - 起诉洗钱犯罪1829人 [2] 民生司法保障 - 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9102人 [3] - 办理“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2.2万件 [3] - 向2.6万名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4亿元 [3] - 支持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受家暴妇女等提起民事诉讼3.2万件 [3]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 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万人,同比下降2.1% [3] - 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6.9万人,同比下降9.7% [3]
抚养费起纠纷!长春经开法院用心调促和谐
中国新闻网· 2025-10-22 16:25
案件背景 - 杨某与陈某于2014年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小陈由杨某抚养,陈某需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小陈年满18周岁 [1] - 离婚协议签订后,陈某一直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导致截至起诉前已累计拖欠大量抚养费 [1] - 随着小陈逐渐长大,生活及学习开销不断增加,杨某已无力独自承担 [1] 案件处理过程 -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优先进行调解 [1] - 调解过程中,法官从亲情角度与陈某沟通,讲述孩子生活点滴并强调父亲在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 [1] - 法官同时向陈某释明了关于履行抚养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1] 案件结果与影响 - 经过调解,陈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责任以及对孩子的亏欠,承诺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按期承担后续费用直至小陈年满18周岁 [1] - 该案成功调解高效实质性地解决了抚养费拖欠问题,并明确了后续支付方式,为孩子的稳定生活提供了持续保障 [2] - 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积极运用调解等柔性司法手段引导父母共同营造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 [2]
退款要狂扇孩子耳光5分钟?千岛回应
新京报· 2025-10-21 12:44
事件概述 - 媒体报道称有未成年人在千岛App使用家长手机购买价值500多元的卡牌后 家长申请退货退款时被卖家要求提供“狂扇孩子耳光5分钟”等视频内容[1][3][5] - 该事件在社交平台引发公众关注[3] 公司回应 - 千岛官方回应称本次交易纠纷为个人闲置交易引发 未使用平台的千岛闪购服务[1] - 平台指出引发争议的聊天截图和“未成年退款须知”为买卖双方私聊内容 由卖家个人发送 并非平台官方规则[1] - 买家向平台客服沟通时自述交易系孩子使用外婆手机完成[1] - 公司表示会对发送不当内容的用户进行正向引导 鼓励文明沟通以共建友善交易环境[2] 行业背景与公司信息 - 类似“扇孩子”的退货要求并非罕见 社交平台上有多个个人卖家要求未成年购物退款时需提供家长打骂孩子视频、手写检讨及支付20%跑单费等[5] - 千岛App运营主体为上海必有回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定位为年轻人兴趣爱好社区与交易平台 提供二手交易服务[5] - 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振宇[5] - 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曾两次受到行政处罚 并多次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5] - 2022年8月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因公司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 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6]
高学历父母“野人式养娃”?律师:实则已触碰多条法律红线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0 17:41
事件概述 - 某高速服务区出现赤裸小孩事件持续引发关注 孩子的父母拥有大学及研究生学历 以生活方式自由和家庭私事为由拒绝劝导且不给孩子落户[1] 法律定性 - 事件已触碰多条法律红线 监护权是义务优先的权利而非父母的私有支配权[1] - 父母不能以自由为借口剥夺孩子作为独立个体的基本权利 这是法律划下的不可逾越的底线[1] - 家庭私事绝不是违法的保护伞 面对多部门劝导 父母坚持外人没权利干涉[2] 干预措施 - 拐卖只是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情形之一 监护失职同样需要干预 尤其是当监护人拒绝自我纠正时[2] - 孩子父亲户籍地南涧县相关部门依法介入 是公权力履行法定职责的体现[2] - 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但后续干预不能只停留在让孩子穿上衣服的表层 还需一管到底[2]
“野人小孩”,最新通报!
券商中国· 2025-10-18 14:41
事件概述 - 云南省南涧县就网传高速服务区出现赤裸小孩事件发布情况通报 工作组已成立并积极协同处置[1] - 公安机关依法介入初步核查 未发现拐卖行为[1] - 针对孩子健康状况 是否存在虐待行为及监护与教育问题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1] 处置进展 - 孩子父亲户籍地南涧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 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1] - 多方联系当事人及家属进行沟通劝导 由于当事人仍在省外已派出工作小组赶赴所在地[1] - 后续调查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2]
“跑楼小孩”送餐风险不容忽视
四川日报· 2025-08-07 06:35
华强北"跑楼小孩"现象分析 - 现象描述:深圳华强北出现暑期放假孩子承接外卖"最后垂直100米"送餐任务的现象[1] - 表面优势:孩子获得社会实践机会培养品质 外卖员节省时间增加接单量 家长认可独立教育价值[1] - 潜在问题:未成年人人身安全风险难以界定 消费者权益保障存在漏洞 责任划分缺乏明确标准[1] 未成年人社会实践规范建议 - 家长层面:需选择适合年龄特点的实践方式 避免高强度高风险工作 社区志愿服务更安全[2] - 社会层面:平台经济需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监管部门应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2] - 政府行动:华强北街道已叫停该现象 约谈相关平台 计划提供多元安全暑期活动[2]
华强北的小“单王”,请注意安全
中国青年报· 2025-08-06 10:10
核心观点 - 深圳华强北出现未成年人暑期参与外卖代送现象 形成由外卖员 职业代送人和未成年人构成的三层转包机制 引发关于未成年人劳动实践与安全保障的讨论 [1][2][3][6] 行业运作模式 - 外卖高峰期出现订单转包机制:外卖员将订单外包给职业代送人 职业代送人再以每单1元价格转包给未成年人 自身赚取1元中介费 [2] - 未成年人通过胸前悬挂收款二维码主动揽活 每单收取1-2元跑腿费 [2] - 职业代送人群体因华强北商户林立 外卖高峰单量巨大而长期存在 [2] 参与主体特征 - 参与代送外卖的未成年人年龄集中在10-12岁 部分有家长陪同 部分独立运营 [2] - 参与者多为华强北商户子女 熟悉当地楼宇地形 能灵活穿梭于复杂楼道环境 [3] - 家长将此类活动视为劳动教育形式 旨在让孩子体验生存不易 [3] 政策监管动态 - 华强北街道办事处已发布通知 禁止商户让孩子参与代送外卖 并约谈相关外卖平台禁止该行为 [6] - 根据2020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要求多渠道拓展实践场所并强化安全保障 [5] 社会反响 - 社交媒体存在反对意见 网友表示发现未成年人送外卖将向平台反馈 [4] - 现象反映暑期劳动实践形式单一性问题 商户家庭面临假期儿童看护难题 [5][6]
慢火车上,法治的光穿空而过
人民网· 2025-07-11 14:22
普法活动 - 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多家单位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的"慢火车"上开展"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未成年人普法活动 [1] - 活动内容包括法官讲述法律故事、分享应对学生欺凌和网络暴力的建议 以及主持人以《哪吒2之魔童闹海》为切入点讲解法律知识 [2] - 普法内容结合当地特点进行调整 情节设计符合当地生活 但凉山彝族同学与山外同龄人有着相似的境遇 [2] 活动形式与内容 - 法官为返校同学们送上法律故事和趣味游戏 在"学习车厢"摆放《重返庭审现场·少年法庭》未成年人保护纪实普法漫画书 [1][3] -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蔡金芳讲述三起涉未成年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与8家单位共建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 [3] -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汇聚239件案事例 一年中被检索17万次 [3] 活动意义 - "慢火车"以最低2元的票价串起山里山外 载着乡亲们赶集卖货、求学探亲 成为对为民初心最直接和长久的体验 [1] - 普法活动让孩子们在嬉笑中与法律相逢 严肃却不板着脸 帮助孩子养成刚直清澈的人格 [2][3] - 活动旨在将均等可及的司法服务送到国土每个角落 让每位同胞不分民族地域年龄都能沐浴公平正义的阳光 [2]
钱没挣到还背一身债?未成年人跑外卖被诱导分期租车
央广网· 2025-06-26 14:54
行业现状 - 外卖跑腿行业存在利用"先用后付"模式诱导未成年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现象,涉及电动车及装备租赁[1][2] - 部分外包平台如"极速跑腿"与线上即时配送平台无合作关系,但以高收入承诺吸引未成年人加入[1][7] - 行业中存在中介未充分告知合同条款即操作未成年人手机签署分期协议的情况[2][9] 合同条款细节 - 典型合同包括12个月电动车租赁(每月699元,总成本8000+元)和6期装备租赁(总成本3000+元)[2] - 装备包含劣质头盔、箱子和雨披,实际价值与合同金额严重不符[2] - 合同设置"订单知情同意书"要求骑手举OK手势拍照确认,但未成年人往往未理解条款内容[5] 公司操作手法 - 杭州趣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极速跑腿)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小程序完成合同签署[2][7] - 公司辩称按月收取租金(699元/月)且不论实际使用天数[7] - 法务方广州域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为合同有效性辩护[7] 法律争议 - 公司援引民法典第十八条称16岁以上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2] - 法律专家指出暑期兼职不符合"主要生活来源"标准,合同效力待定[12] - 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对用工合同采取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解释原则[14] 受害者情况 - 典型案例显示未成年人签约后实际收入无法覆盖租金,反而累积1000+元债务[2][9] - 逾期未还款会导致催收,已有案例显示连续3期未支付[5] - 多名17岁左右受害者遭遇相同模式,涉及电动车使用费和定位费等名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