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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洋:找回我们的孩子 | 我们的四分之一世纪
经济观察报· 2025-12-19 18:07
拐卖儿童犯罪与法律环境 - 2007年儿童失踪立案需等待24小时,全国性打拐DNA数据库空白,寻找孩子困难[4] - 2009年公安部建成全国首个“打拐DNA信息库”,录入丢失儿童家长及街头流浪未成年人DNA数据[9] - 2010年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儿童失踪报案应立即立为刑事案件[10] - 2011年公安部推行“一长三包”责任制,由主要领导对案件全程负责[10] - 拐骗儿童罪最高刑期为5年有期徒刑,拐卖儿童罪最高可判处死刑,两者区别在于是否以出售为目的[15] - 由于时间久远缺乏金钱交易证据,拐走孙卓的嫌疑人最终仅被定性为“拐骗儿童罪”并判处5年有期徒刑[15] - 有观点建议量刑应与孩子被拐年限挂钩,例如被拐10年即判刑10年,但不主张对人贩子判处死刑以保留其配合解救的可能[15] - “拐骗儿童罪”自1979年刑法设立后四十余年未修改,最高刑期仍为五年,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在2015年曾得到修订[17] 科技在打拐中的应用与发展 - 2016年公安部与阿里巴巴公益联合开发“团圆”系统,通过即时推送失踪儿童信息提升寻人效率[11] - 新发拐卖案件数量因DNA数据库、“一长三包”责任制及“团圆”系统而显著下降[11] - 警方团队利用遗传学理论与人像识别技术,自主研发被拐失踪儿童人像比对系统,辅助人工研判[12] - 2021年公安部部署“团圆行动”,截至当年6月已找回1737名被拐儿童[12] - 孙海洋告诫家长如今找孩子要依靠科技,并与公安机关积极协作[21] 被拐儿童寻回后的社会融入问题 - 孙卓被找回后,其转学与学籍衔接面临困难,教育系统无专门通道处理此类特殊转学[18] - 孙卓的学籍涉及深圳、山东和黑龙江三省市,最终在公安等部门协调下,于在深圳读书半年后获得正式学籍[18] - 2021年“团圆行动”期间找回一万多名被拐儿童,但许多孩子被拐后的违法户口登记问题尚未得到处理,影响其回归家庭与就学[18] - 目前缺乏专门机构负责统筹寻回儿童的后续问题,也缺乏明确的办理流程[18] 民间力量与公众参与 - 儿子被拐后,孙海洋整理出一份涵盖超3000名被拐儿童的名录,并组织家长联合寻子,借助媒体发声[8] - 201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于建嵘在微博发起“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引发广泛响应[10] - 同年,调查记者邓飞联合公安部中国警察网官方微博组建“打拐志愿团”,整合媒体与民间资源协助警方[10] - 宝贝回家网站站长张宝艳协助孙海洋,将其家人照片提交给重庆打拐支队进行人脸识别比对[12] - 孙海洋凭借寻亲故事积累关注度,其直播账号拥有百万粉丝,首场直播销售额突破千万元,并将全部佣金捐出[21] 案件关键事实与数据 - 2007年10月9日,三岁半的孙卓在深圳白石洲被拐走[4] - 2021年,经过14年又57天的寻找,孙卓被找回[4] - 案发第六天,监控显示孙卓于晚7点31分被一名提皮包男子带走[7] - 2007年,孙海洋印发了近十万份寻人启事,每冲印一张照片花费一元钱[7] - 嫌疑人将孙卓拐走后,先藏匿于东莞,后带至山东阳谷县交予养父母,并通过非法途径将其户口登记在黑龙江,改名为“国滨”[14] - 孙海洋提起民事诉讼索赔500万元,最终判决赔偿42万元,但因嫌疑人名下无财产未能执行[16] - 孙卓回家已4年,其曾生活的深圳白石洲自2019年起已展开大规模拆迁[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