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家水安全
icon
搜索文档
农民日报:“十四五”水利立法护航国家水安全
水利部网站· 2026-02-11 17:13
水利法规体系建设成果 - “十四五”期间,水利部推动出台2件法律、6件行政法规、9件部门规章,目前水利法律规范体系已包含6件法律、22件行政法规、1件司法解释、55件部门规章及逾千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各项水事活动基本有法可依 [1] - 流域立法取得重大突破,制定长江保护法与黄河保护法,标志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 [1] - 水法、防洪法修改取得重要进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计划,并完成修改草案稿及实地调研、部门协调等工作 [1] 法规规章与地方立法完善 - 持续完善法规规章,制修订出台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6件行政法规,以及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行政处罚等9件部门规章,并完成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的配套规章、政策及技术标准制修订 [2] - 地方水利立法不断加强,省级层面共制修订法规和规章132件,京津冀首次就流域治理保护开展协同立法并出台永定河保护条例 [2] - 吉林、浙江、湖北等多地结合实际,在水网建设、河湖长制、湖泊保护等方面出台特色法规,长江、黄河等流域相关省市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同步制定流域保护治理法规 [2]
中国青年报:“十四五”时期水利立法成果为国家水安全护航
水利部网站· 2026-02-11 17:13
水利法律规范体系建设成果 - 水利部已形成由6件法律、22件行政法规、1件司法解释、55件部门规章、逾千件地方性法规规章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水利法律规范体系,各项水事活动基本有法可依 [1] “十四五”时期立法进展 - “十四五”时期,水利部推动出台2件法律、6件行政法规、9件部门规章 [1] - 流域立法实现重大突破,制定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长江保护法与黄河保护法,为实施国家“江河战略”提供法治保障,标志着长江经济带发展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进入有法可依新阶段 [1] - 水法与防洪法修改取得重要进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计划,并完成修改草案稿等支撑工作 [1]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制修订 - 修订出台了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6件行政法规 [2] - 制定出台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流域水工程调度、水行政处罚等9件部门规章 [2] - 落实长江保护法与黄河保护法要求,完成了配套规章、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的制修订任务 [2] 地方水利立法进展 - 省级层面共制修订水利相关法规和规章132件 [2] - 京津冀首次就流域治理保护开展协同立法,出台永定河保护条例 [2] - 吉林、浙江、湖北、湖南、广东、云南等地在水网建设、河湖长制、湖泊保护、节约用水、农村供水等方面出台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法规规章 [2] - 长江、黄河、海河、珠江等流域相关省市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同步制定出台流域保护治理方面法规 [2]
水利部发布规范强化河湖管理保护
新华社· 2025-11-06 20:01
行业政策与标准 - 水利部批准发布《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范》并将于2026年1月28日起实施[1] - 规范作为水利行业标准共含7章及3个附录适用于河流和湖泊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1] - 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规定、资料收集与底图制作、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标识及划定成果整理归档[1] 规范核心内容 - 河湖管理范围是为维护行蓄洪空间和防洪安全并兼顾供水及生态等功能依法依规划定的区域[1] - 管理范围划定应依据流域和区域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遵循洪水演进与河湖演变规律且不应缩窄行蓄洪空间[1] - 规范提出可结合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保护修复等向陆域延伸划定管理范围[1] 管理与实施 -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将录入“全国水利一张图”以实现数字化管理[1] - 规范对有堤防河湖和无堤防河湖的管理范围划定分别作出规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