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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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创新举措成功调解巨额跨国纠纷——平等保护助中外企业发展共赢
经济日报· 2025-06-24 06:03
案件概述 -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超千万美元的涉外企业清算责任纠纷案,涉及瑞士某公司与深圳某贸易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1] - 深圳某贸易公司股东在未通知瑞士某公司的情况下注销企业,导致瑞士某公司超千万美元债权无法清偿[1] - 案件由五人合议庭审理,审判长为沈红雨,审判员包括潘勇锋、郭载宇、黄西武、杨蕾[1] 调解过程 - 合议庭通过庭前会议锁定核心争议焦点,为高效调解奠定基础[1] - 因国际汇率市场剧烈波动,调解协议内容一度反复,合议庭积极斡旋推动双方尽快达成最终方案[2] - 合议庭推动涉案企业简化内部审批流程,打通"绿色通道",显著缩短调解协议生效时间[2] 调解成果 - 四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实现互利共赢,彰显对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1] - 该案是跨境债务的成功清偿,也是国际商事规则与中国司法智慧的深度契合[2] - 通过调解方式促成中外企业"和合"共赢,成功化解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行问题[3] 国际商事法庭机制 -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立了"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3] - "一站式"机制纳入10家仲裁机构和2家调解机构,实现诉讼、调解、仲裁有机衔接[3] - 截至2025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共受理国际商事案件42件,审结36件,涉及21个国家和地区[4] - 审结案件中调解及促和撤诉7件,占比19.4%,调解金额超15亿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