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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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新华网· 2025-06-06 11:22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职权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每届任期五年 [3][8]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可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9] -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需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10] -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审查批准预算、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等15项职权 [11] -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审查批准预算、选举乡长镇长等14项职权 [12]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政府组成人员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13]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乡级一般每年两次 [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15] -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召集 [15] -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副主席,负责闭会期间联系代表等工作 [17] - 主席团在闭会期间可安排代表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 [18]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每届任期五年 [4][48] - 省级人大常委会可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需报省级批准 [39][40] -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政府工作、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18项职权 [50]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45-75人 [47] -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9-51人 [47]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和职权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5]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省长市长县长负责制 [60][77] - 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规章 [63]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执行人大决议、管理经济和社会事业等11项职权 [61][62] - 乡级人民政府行使执行人大决议、管理经济事业等7项职权 [65]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58]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79] -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设立派出机关 [85] -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关 [85] - 街道办事处承担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等职责 [86] - 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受本级政府统一领导,并受上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