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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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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擅自境外上市,证监会首例查办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4-24 20:55
案件概述与处罚 - 该案是《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实施以来,中国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未按规定履行境外上市备案程序擅自境外上市的案件 [1] - 境内运营实体黑龙江中能粮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擅自进行境外发行上市活动 [2] - 黑龙江证监局拟对中能粮科处以300万元人民币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蒋振军处以150万元人民币罚款 [2] - 对中介机构广东信宇律师事务所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对提供法律意见的律师李华斌处以20万元人民币罚款 [2] 上市过程与监管行动 - 中国粮投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粮科科技创新生物(香港)有限公司)计划通过De-SPAC并购交易实现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间接上市,并于2024年12月21日提交了备案报告 [2]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6日接收其备案材料并提出补充要求,但公司在2025年10月1日未完成备案程序的情况下,通过与特殊目的并购公司合并交易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2] - 中国证监会发现后立即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向美国监管部门及交易所通报,导致中国粮投上市当天即告停牌 [2] 监管立场与未来方向 - 监管机构支持境内企业依法合规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高质量发展 [3] - 监管机构将依法加强对企业境外上市活动的监管执法,持续提升备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透明度 [3] - 监管机构强调将强化与境外监管机构的跨境合作,共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