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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分级分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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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5.7万人次 失信名单人数何以首次下降?
人民日报· 2025-10-30 09:40
文章核心观点 - 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数在2024年出现10年来首次下降,新纳入名单245.7万人次,同比下降23.4% [1][2] - 下降趋势归因于法院系统对“失信”与“失能”进行分类管理,强化精准惩戒和信用修复,2024年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的被执行人达282.1万人次,同比增长35.4% [2] - 政策导向是将信用惩戒聚焦于少数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同时为有发展潜能的经营主体纾困 [2][11] 政策与制度框架 -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全国法院开展“失信”与“失能”分类管理工作,强化失信惩戒分级管理 [2] - 积极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和信用修复措施,以提升惩戒精准度 [2] - 最高法会同47个部门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已完成101项惩戒措施 [11] - 2024年4月最高法下发通知,指导各地法院将失信行为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并建立失信等级动态调整机制 [11] 分类管理与精准执行实践 - 上海长宁区法院案例: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暂缓失信惩戒,给予1至3个月宽限期,以强制执行措施的“缓”换取企业经营发展的“进”,最终企业融资成功后主动支付执行款 [3][4][5] - 江西抚州法院案例:通过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将企业订单数据、技术革新等“沉睡资产”转化为信用资本,帮助企业获得资金扩大生产,半年内偿还债务 [6][7] - 江苏溧阳法院案例:对恶意失信、规避执行的个人狄某,在发现其具备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后,将拒执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9][10] 信用修复机制与成效 - 人民法院积极运用信用修复机制,帮助已纠正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第一时间修复信用 [7] - 构建差异化信用奖励机制,根据当事人在不同阶段的履行义务情况出具差别化证明文书 [7] - 上海宝山区法院与区发展改革委建立司法信用数据共享共治机制,及时修复企业信用评价 [7] - 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7.2万人次,同比下降2.45%;197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 [8] 数据与统计结果 - 自2013年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有1795万被执行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或达成和解 [11] - 2024年全年新纳入失信名单人次同比下降23.4%,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人次同比增长35.4% [2] - 2024年前三季度新纳入失信名单人次同比下降2.45% [8]